庸人自擾話性別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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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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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應該看過一個經常在電視出現的廣告,呼籲捐款支持一個國際性慈善團體結束不人道的女性割禮。 關注團體表示全球至少有約2億名女童和婦女曾經遭受割禮之痛,這些儀式在非洲、中東及亞洲一些國家非常普遍,通常為部份切除或完全切除女性的外生殖器,也可能是刺穿陰蒂、縫合陰道口等,因為他們相信割去生殖器官的一部份可以控制和減少女性發生性行為的機會,使女性在婚前保持貞潔,免得家族因女兒作出婚前性行為而蒙羞。這些女性和女童受到的心靈和肉體上的痛苦,令人同情、甚至憤慨。但荒謬的是在一些所謂文明和先進的國家,有些更加不人道的情況正不斷發生,但有關政府及推動這些政策的人卻以為自己在維護人權,並且要懲處不願支持有關法律的人。
網絡資訊傳遞迅速,我們接觸的訊息實在很多,一些資訊發放者為了吸引接收者的注意力,並期望網民火速瘋傳出去,往往會無所不用其極,以扭曲事實、挑撥離間等技倆,來激起網民的情緒,令他們繼而回應或轉發,也令訊息在網絡擴散。剛過去的奧運會,便出現了一些牽動網民情緒的爭議事件,可在此作為例子討論。
2024年6月28日,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舉行了一年一度的研討會,約有120人出席了聚會。當日的聚會得以順利完成,有賴各位講員不辭勞苦,在百忙中抽空預備簡報及為文集撰文,黃偉康博士更是自費從美國遠渡來港,特此致謝。另外,感謝旺角浸信會借出場地,以及同工們提供音響等支援,亦感謝當日蒞臨的參加者。現在讓我們重溫當日的精華片段。
加拿大癌症協會最近向LGBT的群體道歉,並且順應他們的要求,將子宮頸改稱為前洞,因為一些女跨男(即是原生性別是女性、沒有做過任何變性手術,但自認為男性的人士),以及一些認為性別並非只有男女二元的人士,對子宮頸這個女性專屬的名詞有抗拒,因此要求改名。有關群體提出的理由本來已有點荒謬,但更荒謬的是一些專業團體竟然為了極少數人的個人感受,而願意在專業上作出妥協。性別已經成為一個重要的政治議題,所謂政治正確已取代了常識,凌駕了常理,令一些荒謬的現象變成好像理所當然的真理。
若果大家看到一位身高5呎的男士,他自稱有6呎,大家會認同嗎?一位紅鬚綠眼的白人,硬要說自己是黑人、印第安人或華人可以嗎?一個8歲的小童強調自己是18歲,大家會讓他買煙買酒嗎?一個不學無術的人可以自稱為博士嗎?大家明明見到一名女士,但卻要叫她做先生,否則便是冒犯,這樣合理嗎?是否以後見到任何人都要先請教對方究竟是先生還是小姐,甚至兩者都不是?還有就是有些人堅持性別是流動的,今天對方自認是先生,難保明天不會認為自己是小姐,每早晨當事人的稱謂都可能是新的,大家是否需要將經驗和常識通通放在一邊呢?萬一對方不認同自己是人類,而認為自己是雀仔或金魚,我們又是否應該尊重對方,讓他隨心所欲跳出窗外或跳入大海呢?究竟是主觀的認同和感受重要,還是客觀的常識和標準重要呢?
終審法院去年在一宗跨性別人士的司法覆核案之中,裁定入境處要求當事人完成完整的性別重置手術才可更改身份證性別標記是違憲。因應終院的裁決,政府於今年4月初修訂政策,未完成整項性別重置手術的跨性別人士,若果符合要求亦可申請更改身份證上性別,該宗司法覆核案的當事人亦已成功更改了身份證。該位女跨男跨性別人士只切除了乳房,並沒有切除子宮和卵巢,即在生理上,有關人士身份證上雖然標記為男士,但實際上完全有能力懷孕生子,令「男人亦可以大肚生仔、阿媽原來唔一定係女人」的情況絕對有可能出現,而有關情況並非如一些終審法官所說是十分罕有的情況,在外國已經有相當多的事例。
除非大家以鴕鳥政策看待,否則必須回答一個問題,將來若有未切除子宮,身份證上已標記為男性的女跨男人士懷孕,在法律上當事人究竟是嬰兒的父親還是母親?這種男性懷孕生子的現象是否大家樂意見到的現象?又會為下一代,特別是相關的兒童會帶來甚麼深遠的影響?又例如當一個身份證上標記為男性的女跨男求診的時候,醫生若不知道對方的原生性別是女性,並且仍然有子宮和卵巢的話,又怎會考慮對方可能患上子宮或卵巢相關的婦科病症呢?只會出現延誤治療的弊端,對當事人和醫護人員都不是好事,究竟「醫健通」上的相關資料會否披露當事人的原生性別或者身體現況呢?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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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未成年的小童,他/她是否有能力作變性的決定?英國國民保健署(NHS)在3月12日公佈不會在常規的情況下為有意變性的兒童處方青春期阻斷劑,只會在臨床試驗或因應個別情況及依照醫生的評估才會開出有關藥物,修改政策的原因是有關人員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持阻斷劑的安全性或臨床有效性,這個決定值得欣喜,因為他們正視了兒童的福祉。
「阿媽係女人」原本是很普通的常識,但在一個喜歡將詭辯和謊言重複一百遍就當作真理,群眾容易盲從附和的年代,我們必須重新思考,究竟決定一件事的真象,是依據制度上的權力,還是事物自己的本質?作為社會政策,究竟是要以個別人士的感受為依據,還是要以整體社會的福祉為前提?而作為信徒的,更應撫心自問,究竟我們最終要順從的是人間的終審,還是最後審判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