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文章

主要索引標籤

論同性戀道德爭議及維家團體遭受到的歧視 (一)

洪子雲博士    |    香港理工大學香港專上學院講師
06/12/2012

近年反對同性戀的人都被人標籤為「恐同症」及不理性,甚至是精神有問題。這類的標籤不單是妖魔化同性戀反對者,更是將他們的道德關注轉移開去。

為甚麼維護家庭價值的團體會認為同性戀不道德?他們過去只是簡單說:因為同性戀行為違反自然。其實這說法未免太簡單,需要進一步去闡釋。

同性婚姻非人權(二)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青年事工)
29/11/2012

    前文已討論有同性戀運動者嘗試在《世界人權宣言》對婚姻的定義上墨,以「人權」來支持同性婚姻立法的必然性和合法性。但各宣言或公約,都明確訂明普世性的婚姻由「男和女(兩性)雙方(二人)」所界定,而非同性或多於兩人。

同性婚姻非人權(一)

招雋寧    |    明光社項目主任(青年事工)
22/11/2012
同性戀運動這場文化革命在全球令婚姻制度移風易俗。在巴西,2004年設立同性伴侶法;2011年阿拉戈斯州批准同性伴侶申請為同性婚姻;2012年8月已簽批了首個叁人伴侶,在當地引起爭議。同性戀運動者嘗試透過《世界人權宣言》 (下稱《宣言》) 作為支持理據,去除婚姻的性別和人數的限制,更改普世的婚姻定義。
 

傳媒歸邊 中立不再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5/11/2012

2012立法會選舉雖已曲終人散,但透過這次選舉,卻可以看出本港傳媒的水準。今次選舉議題可說非常單一,主要是圍繞國民教育,但各政黨也沒有放軟手腳,不單互相攻撃,到最後甚至演變成泛民打泛民,建制殺建制的埋身肉搏場面。另一方面,香港傳媒在報道這些政治新聞時,亦似乎愈來愈歸邊,要不是非常極端的宣傳機器、不斷抬高自己陣營的候選人和抹黑敵陣的候選人,便是企圖完全淡化事件,把相關的報道減到最低。

不認同≠歧視

朱景玄    |    校長 | 新界校長會會長
15/11/2012

立法會新丁陳志全議員,以極大的勇氣「出櫃」,承認是同性戀者,並聲稱會為同性戀者爭取權益。日前,他在立法會就《性傾向歧視條例》進行辯論。身為議員,為不同群體發聲,絕對是正常的事,但從事教育工作的筆者,承認對於違反自然定律的事物,態度較為保守,故此未能認同這種性傾向。然而在這個推崇「共融」的社會上,本人仍會尊重別人的選擇,不會「歧視」他們。

從政五味架—基督徒參政者的甜酸苦辣鹹

15/11/2012

立法會選舉結果塵埃落定,但對於選舉期間的一些人、一些事、一些情,則很多參選者依然犖繞心頭。明光社在2012年10月16日晚上,假恩福堂舉行15週年研討會「從政五味架──基督徒參政者的甜酸苦辣鹹」,邀得三位剛參與今屆立法會選舉的基督徒涂謹申議員、馮檢基議員、陳一華牧師,細訴當中的五味雜陳。

明光社沒有告訴過你的「謠言與真相」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5/11/2012

關於同性戀的問題,明光社自15年前創社開始便有關注,我們的立場和意見一直在我們的雙月刊《燭光網絡》以及小冊子清楚表述,而且絕大部份都可以在我們的網頁找到。

林煥光在朝 慢必何秀蘭勢推同運 立法會選舉後 家庭價值勢危

歐陽家和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5/11/2012

立法會選舉後,泛民贏票輸議席,幸好保住了關鍵的否決權,民主議題仍有橋頭堡。可家庭價值幾乎全線淪陷,三條極具爭議的條例:《婚姻條例》、《性傾向歧視條例》和《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修訂,一旦於今屆立法會會期開展,以現時立法會內支持同性戀運動和性解放的議員之多,條例隨時在沒有阻礙的情況下通過,令基督徒失去對同性戀說「不」的言論自由,甚至相關的宗教自由,情況令人擔憂。

當傳媒不甘寂寞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5/11/2012

香港人熱愛新聞和言論自由,甚至不惜代價去捍衛這些自由,但弔詭的是有時為了捍衛整個社會的新聞和言論自由,有些人卻必須克制自己的自由,不應隨便表達個人的意見。

《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勢將捲土重來

15/11/2012

香港新一屆的政府官員與立法會議員的名單已塵埃落定,政府內部與立法會中支持同性戀運動議程的力量大增。行政會議召集人林煥光先生及行政會議成員胡紅玉女士是現任及前任平等機會委員會主席,他們在任內均大力推動《性傾向歧視條例》的立法。早前林煥光在接受傳媒查詢時,表示會積極為同志爭取權益及推動《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