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屍兩面體
(稿件由香港仔明愛外展隊提供。)
《社工篇》
《社工篇》
感謝主的帶領與恩典,明光社從昔日的「One Man Band」,到今日的10人團隊,由被動回應,到今天主動出擊,再由社會上的小眾聲音,到如今有一定的認受性。今期《燭光網絡》,我們盼望籍一系列的回顧與剪影,與您攜手邁進5週年,在混亂的傳媒和庄會風氣中傳遞燭光,但願四周能亮起更多的燭光!
「明光社一開始就採取一種姿態,就是拒絕與他們立場觀點不同的人對話」[1]
回歸祖國後,香港的政策和方向要由政府和市民釐定,才能做到「港人治港」。這轉變本來是好事,可惜的是,當制定政策的過程一旦開放,社會大眾的要求便不斷增加。
明光社9周年研討會多元、包容、價值中立、道德相對等都是今天身處多元社會經常聽見的詞彙,彷彿只要搬出這些概念,所有人都必須接納有異於自己價值觀的言行或跟隨所謂的潮流時勢,在這情況下,基督教倫理在多元社會的定位和價值又如何呢?為了鼓勵更多信徒反思這個問題,我們把本年度的9周年研討會主題定為「非對?非錯?反思基督教倫理對信徒的影響」,幫助信徒對信仰的倫理價值有更深的認識和反省。
歷史好像一個鐘擺,往往由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為了擺脫政教不分,教會被權力腐化的黑暗時代,政教分離於是成為了歷史舞台上新的主角,但這分離又令不少教會走向對政治神經過敏的另一個極端!
筆者無論到教會、大專院校或機構分享時,很多人都有興趣問一個問題,就是如何分辨傳媒提供的信息,但,通常還有一句潛台詞可從他們的眼神中看出──如何用最少的時間!答案是──沒有!
一切從關心開始
打開報章,每天幾乎都有不同的人士,在不同的地方,以不同的方法,提出不同的訴求,但理由卻往往不約而同,就是基於「人權」!彷彿任何群體(無論是否弱勢),只要他們認定了某些訴求是他們的基本權利,而其他人無論基於任何原因(例如倫理道德、社會制度、宗教信仰或醫療健康等)未必認同,便是侵犯了他們的「人權」!是「歧視」的行為!下文嘗試和大家舉幾個常見的例子。
由於教統局在眾多標書中,選擇了明光社作為一個中小學教師人權課程的承辦機構,惹來一些同志團體強烈抗議,而一些支持人權的組織和部份教育團體的負責人認為本社是保守的宗教團體,對同性戀者有偏見,甚至指控本社歧視同性戀者和違反人權,因此認為本社沒有資格統籌一個有關人權的課程。
在父親薰陶下,我一直都十分關注中國和香港的社會事務,還記得在九一年立法局首次引入地區直選時,我經常與父親討論選情,詢問他各候選人的政綱,當時父親對一位初出道、任職記者的候選人十分欣賞(當時我只不過是一個小四學生) !有趣的是在十多年後,即我大學畢業之時,我卻輾轉間成為她的議員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