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商業代孕引爆的倫理爭議

張勇傑   |   明光社高級項目主任(性教育)
21/07/2025

代孕作為一種人工生殖技術,為不孕夫婦提供生育的可能。本港一位知名YouTuber曾公開表示太太進行過多次人工受孕都未能成功懷孕,所以他們決定聘請代母產子,他先在台灣進行檢查及存留精子,再使用亞洲年輕女性捐出的卵子,運送至美國,由於美國不少州份的商業代孕是合法的,因此代孕公司會為他們聘用代母產子。事件在網絡引發了代孕母的倫理討論,有人認為用代母產子是一件殘忍的事,但該位網紅則回應指自己已選擇了在一個完全合法的地方做這件事,又曾表示不強求別人認同其決定。[1] 筆者理解他們的難處,本文並不是針對個別人士的選擇,只是想就代母產子這議題進行討論。

一、卵子購買與代孕服務:對貧窮女性的剝削

卵子購買和代孕服務的本質是將女性身體與生育能力商品化,商業性質的代孕服務令代母被矮化為生育工具,也令生育的神聖受損,更踐踏了人類的尊嚴。

使用代孕服務者,可透過人工受精或體外受精兩種方法獲取嬰兒。如透過體外受精(試管嬰兒)方式,需要由男性捐出精子及由女性捐出卵子,讓精子卵子在實驗室裡結合,然後培育成胚胎,再植入代母的子宮裡。男性可透過簡單的自瀆行為捐出精子,但女性如要捐出卵子則需接受入侵性手術,醫護人員會預先為女性打排卵針,待卵泡成熟後進行取卵手術,捐卵者要先接受麻醉,醫生隨後使用取卵針穿過她的陰道壁,抽取卵巢內的卵泡液,再在卵泡液中取出卵子。手術存在一定程度風險,也會有副作用,所以一般人不會無償捐贈卵子。香港容許人合法地捐贈卵子,但禁止有人向捐贈者提供金錢回報,但不少國家或地區的捐卵者可收取金錢方面的補償,如台灣的《人工生殖法》便容許捐卵者領取新台幣99,000元以內的「營養金」,[2] 即約港幣26,000元補償,差不多是當地一般市民兩個多月的薪金。

香港禁止商業代孕,但在美國不少州份、烏克蘭、俄羅斯等國家,商業代孕是合法的,費用動輒過百萬港元,而代母可獲的報酬僅佔一部份,雖然金額始終有限,但這對不少基層女性來說已是一筆十分可觀的收入。因此,捐卵者和代母通常來自貧窮的低下階層,高額報酬成為她們參與此類商業活動的主要動機,以經濟誘因令貧窮女性捐出卵子及成為代母,其實是對她們的剝削。捐卵子過程涉及荷爾蒙治療,長遠來說可能導致健康風險,如捐卵者患上卵巢過度刺激綜合症(OHSS),對她們的身體構成潛在威脅。[3] 代孕母親則需經歷懷孕及生產過程,承擔身體和心理的雙重負擔。

二、胚胎處理:對生命神聖的侵害

透過體外受精方式令女性受孕,過程通常會製造多個胚胎,醫生會從中選擇一些胚胎,並將多個胚胎植入代孕母親的子宮,以增加著床(胚胎附著在子宮內膜上)的機會,未被醫生選上的胚胎則會被冷凍或銷毀。當多過一個胚胎成功著床,醫生就會進行「選擇性減胎」,移除過多的胚胎以確保剩下的胚胎能健康成長。自受孕一刻受精卵即具備生命的潛能,應被視為具有道德地位的個體。選擇性減胎扼殺胚胎的生存權利,實質與墮胎無異,違背了生命神聖的原則。

胚胎冷凍的處理手法亦會引發倫理爭議,胚胎作為潛在生命,不應被視為工具或商品,將冷凍胚胎無限期儲存可能導致其被遺忘或最終遭到銷毀,這種做法等同於剝奪生命的發展機會。

三、三個母親令孩子陷入窘態:家庭結構的破壞

明光社

理想的家庭應以自然生育和單一父母為基礎,代孕卻將生育過程碎片化,削弱了父母與孩子之間的自然聯繫。體外受精的方式受孕可能導致孩子擁有三位母親,生物學的母親(卵子提供者)、代孕母親(懷胎者)和法律上母親(撫養者);如果使用他人捐贈的精子,孩子則會有兩位父親,即生物學的父親(精子提供者)和法律上父親(撫養者)。如孩子知道自己處於如此複雜的親子關係,對孩子的身份認同和心理健康自然會構成一定程度的負面影響,他亦無法與生物學的父母或代母建立情感上的聯繫,這會令他產生困惑如果孩子的身世一早就被公開,孩子也有可能要承受來自外間的壓力。

女性在懷孕過程中會與胎兒產生深刻的生理和情感聯繫,代孕母親自然也不例外。代母分娩後被迫與嬰兒分離,可導致一定程度的心理創傷,亦是一個不人道的安排。外國亦曾發生不幸事件,代母產下的其中一名嬰兒患有唐氏綜合症,結果嬰兒慘被購買代孕服務的夫婦棄養,最後需由代母承擔撫養孩子的責任。[4]

人工生殖技術雖為不孕夫婦帶來生育希望,但代孕的商業化卻引發深遠的倫理問題。這不僅涉及對貧窮女性的剝削,也傷害到具有生命潛能的胚胎,還會對家庭結構和孩子心理帶來創傷。即使在某些國家代孕是合法的,但其道德爭議仍不容忽視,社會應重新審視其正當性,並尋求以人類尊嚴為本的生育方案。


[1] 程嵐風:〈YouTuber大J擲30萬美金美國找代母產子 引發道德爭議〉,《香港01》,2025年5月27日,網站:https://www.hk01.com/即時娛樂/60242158/youtuber大j擲30萬美金美國找代母產子-引發道德爭議(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7月14日)。

[2] 黃馨慧:〈捐卵營養金是什麼?捐卵後遺症有哪些?捐卵過程與條件一篇看懂〉,TFC臺北生殖中心,2024年12月13日,網站:https://www.tfcivf.com/zh/problem-oriented-knowledge-of-infertility-factor/content/458(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7月14日)。

[3] 〈本港每年逾7,600次  人工受孕治療週期〉,《香港01》,2025年5月23日,網站:https://www.hk01.com/健康Easy/60241215/本港每年逾7-600次-人工受孕治療週期(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7月14日)。

[4] 〈唐氏男嬰被遺棄 代孕母親表示願意照顧〉,BBC NEWS中文,2014年8月2日,網站: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2014/08/140802_thai_surrogate(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7月14日)。

相關文章

本末倒置話完美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1/07/2025

許多人心裡都渴望完美,甚至終其一生追求完美,但現實是世界從不完美,而人為了追求完美往往犧牲了一些本來也很美的事物、或者間接地傷害了他人(特別是自己所愛的人)。正如父母愛子女是十分自然的事,但當父母想為子女打造完美的未來時,卻為他們帶來很大的壓力。而一些夫婦認為有子女才能令人生和婚姻關係完美,不惜使用一些倫理上有爭議、自私的人為方法,例如買精買卵借肚代孕等,罔顧了被當成貨物或寵物的嬰兒將來會對身份感迷惘、以及被人為剝奪在親生父母照顧下成長的基本人權,將自己的完美建築在他人的困苦之上。

做父母的當然想將最好的、最完美的給予子女,但期望愈大壓力愈大,近年香港學童的自殺、抑鬱和不想上學的情況令人關注,與父母的完美夢想背道而馳。其實,有時做父母根本毋須刻意做一些事去影響子女,因為每個人在潛移默化之中就受著原生家庭的影響,這樣說不是要做父母的掉以輕心,而是期望父母知道,要引領子女,就要以身作則,用榜樣而不是外力去催逼子女,讓他們知道怎樣走當行的路,比起甚麼贏在起跑線更重要。

最後,傳統教會對牧者、長執和信徒都有很高的期望,希望大家全然委身、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神,卻容易忽略了當事人和其家人的需要,變成對家庭不友善,將愛神與愛家人對立起來,將優先次序當成不可並存的選擇題,這是十分可惜的,有時所謂完美不是追求單一事件的極致,而是學會兩全其美,不要本末倒置而已,所謂「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禮記.大學》)

「腦殘」遊記——短視頻對兒童的影響

郭卓靈 | 明光社項目主任(傳媒及生命教育)
21/07/2025

2024年牛津詞典的年度字為「Brain Rot」(大腦腐化),廣東話可以用「腦殘」來表達;它的出現,是因為過度吸收無關痛癢、沒有挑戰性的網上資訊內容而導致人的思想與智力退化。[1] 那麼人們在網海中「遊歷」了哪些資訊以致腦殘?也許「短視頻」是其中一種讓人腦殘的資訊。

參考維基百科的資料,「短視頻」是指短至15秒,長至約三分鐘內的短片。短視頻平台如抖音(國際版為TikTok),還有Instagram中的Reels、YouTube裡的Shorts都相當普遍,它們成為了青少年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份。有不少兒童、青少年在下課後都會上網觀看短視頻,當作是輕鬆的娛樂。然而,亦有報告指出短視頻的快速節奏與高刺激性質的內容可能引發「TikTok腦」及「大腦腐化」現象,對未成年人的認知、心理及行為發展可能構成威脅。

甚麼是「TikTok腦」?

先說說TikTok,香港用戶則會使用「抖音」,其實大致上是同一樣東西,只是抖音用戶看不到TikTok平台上的內容。它們是短視頻社交平台,其用戶數量龐大,與facebook同為受歡迎的社交媒體,TikTok是以「精煉」的短片來吸引用戶注意,當中的內容可說是沒有多餘,而且濃縮、絕不沉悶,而且播放的模式有如玩老虎機一樣,令人感受到中獎的興奮,隨機一個接一個的短片頻頻出現,由於不知下一個內容是甚麼,讓人持續期待。

而TikTok就曾建議短視頻的最佳長度為21秒至34秒之間,指這個長度的短片能引起觀看者的高度注意力,而於2022年,有統計指用戶平均每天花95分鐘時間在該應用程式上,即每天觀看約160至270個短視頻,甚至更多。有研究人員就嘗試了解用戶在使用應用程式時的腦部狀況,腦掃描顯示,用戶在觀看迎合個人喜好的短片時,其腦部與成癮相關的區域會處於高度活躍狀態,研究也發現有些用戶難以控制自己何時停止觀看它們。[2]

當用戶連續觀看短片時,大腦會釋放大量「多巴胺」,他們會想繼續追求更多短暫刺激和愉悅感;而當不看短片時,多巴胺的減退會令人感到失落,用戶如渴望再次得到刺激,獲得更多的多巴胺,就要再看短片,情況就如「上癮」一樣。

這種情況就被稱為「TikTok腦」或「抖音腦」,這類用戶對於無法獲得即時快樂、滿足感的活動,如閱讀、學習新事物、練習樂器或做運動等,會欠缺參與意欲。由於兒童、青少年腦部的前額葉仍未發育成熟,會比成人更易對收看短片上癮,其專注力及耐性會被削弱,對學習容易失去耐性。[3]

熱爆兒歌潛藏風險

另外,有些高刺激性短片也可能對兒童認知、心理和行為帶來潛在風險。早期由美國公司創製的CoComelon兒歌短片,被指剪輯手法令影片的節奏太快,平均每個場景只有一至兩秒,令幼兒沒法掌握,要目不轉睛地盯著影片追看,而由於影片的畫面色彩鮮豔,對幼兒的刺激也過強,其視聽效果完全奪去孩子的專注力,更可能引發成癮行為,導致「抖音腦」出現。據報章報道,有家長試圖停止播放CoComelon短片,孩子因而表現得焦躁或出現敵對行為,專家稱這是戒斷症狀。[4]

其實這類短片深受歡迎,家長選擇讓孩子觀看,是因為它們既短兼有教育意義,就如CoComelon系列短片,其內容不少是改編自兒歌,重複唱頌可以豐富小孩子的詞彙,學習與生活相關的字詞,並建立健康的習慣。在CoComelon系列中,擁有超過71億觀看次數的短片Bath Song,它不單是一首與Baby Shark旋律結合而成的歌曲,更有趣地教導了小孩子洗澡時應該清潔的地方。[5]

必須控制螢幕使用時間

世界衛生組織(WHO)於2019年曾就兒童的成長需要提出以下建議:

  1. 不足1歲的嬰兒:不建議他們接觸螢幕;
  2. 1歲的兒童:不建議兒童久坐不動地看螢幕(如看電視或視頻,玩電腦遊戲);
  3. 2至4歲的兒童,久坐不動的螢幕時間不應超過1小時,少則更好。坐著時,兒童最好與照顧者一起閱讀和有故事時間。所有孩子都應該有與人互動及身體活動的時間,並應有優質的睡眠時間。[6]

專家都在提醒大眾要為孩子訂立合適的生活作息規則,如果我們這幾代人都完全無戒心、無警惕地繼續長時間使用手機、觀看螢幕,被其影響,人們的集中力可能會愈來愈差,難以實踐長遠目標,甚至無法集中注意力學習,問題可算是影響深遠。而對於小孩子來說,更可能影響其腦部發展,影響更是終身不能逆轉的,家長和老師,實在不能不察。


[1] 〈Brain Rot」點解?2024牛津年度字,是社交媒體資訊泛濫所帶來的「腦殘」現象?〉,Yahoo!新聞,2024年12月4日,網站:https://hk.news.yahoo.com/brain-rot-點解-牛津年度字-腦殘-060541243.html(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7月9日)。

[2] Nathan Crispo, “TikTok Brain: Can We Save Children’s Attention Spans?” Richmond Journal of Law and Technology, last modified March 6, 2024, https://jolt.richmond.edu/2024/03/06/tiktok-brain-can-we-save-childrens-attention-spans/.

[3] 〈【睇片成癮】兒童沉迷睇短片會睇壞腦? 患「抖音腦」如染毒癮驚揭4大後果〉,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2023年8月21日,網站: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3596248(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7月9日)。

[4] 李綉珊:〈兒童節目|專家指Cocomelon節目1原因如興奮劑上癮 恐致兒童暴怒嚎哭情緒不穩〉,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2025年 4月20日,網站: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3903684/(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7月9日)。

[5] Cocomelon – Nursery Rhymes, “ Bath Song | ‪@CoComelon Nursery Rhymes & Kids Songs,” YouTube, last modified May 2, 2018,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RVsOCh907o.

[6] 〈為了健康成長,兒童需要少坐多玩〉,世界衛生組織,2019年4月24日,網站:https://www.who.int/zh/news/item/24-04-2019-to-grow-up-healthy-children-need-to-sit-less-and-play-more(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7月9日)。

婚姻又豈只是兩個人的權益與福利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2/03/2025

終審法院於2023年10月頒令,要求政府須於兩年內確立同性伴侶關係的替代框架,讓他們的關係獲法律承認。雖然終審法院裁定香港政府並沒有憲制責任承認同性婚姻、以及在海外註冊同性伴侶的婚姻關係,不過,過去十多年,許多本來只屬於婚姻關係內享有的配偶權益,包括受養人身份、合併報稅、公務員配偶福利、以配偶身份申請公屋和居屋、以及無遺囑遺產繼承等等,在海外註冊的同性伴侶都已經一一透過司法覆核爭取到相關權益。法院的裁決將原本只屬異性配偶的權益給予同性伴侶,不少市民雖然不認同,亦不願意將由納稅人承擔的社會資源給予同性伴侶,間接承認他們的法律地位,但卻無從反對。

對於終審法院要求政府訂立的替代框架,不少支持同性戀運動的團體皆希望是以類似民事結合(civil union或domestic partnership)形式來製定相關的法例;不過,大家不能不知的事實就是,過往所有通過民事結合的國家和地區,最後皆會順理成章通過同性婚姻,而且中間過渡的時間愈來愈短,因為民事結合就是等如認同同性伴侶應該與異性配偶一樣享有猶如婚姻的福利,只因社會未完全接受而以此制度作權宜之計。因此,若果社會人士不贊成同性婚姻、或不認同港府有憲制責任承認同性婚姻及海外註冊的同性婚姻的話,根本就不應該支持以民事結合作替代框架。

同性伴侶若果可以享有猶如異性夫婦的法律權益,無可避免必然會引發倫理爭議,在外國出現得最多的爭議,就是涉及領養子女,以及透過生殖科技生兒育女,這亦正正是本社及不少重視兒童權益的團體最為反對的事。我們相信兒童能盡量在親生父親及母親撫育下成長,是最符合他們權益的,而兩個母親無論多疼愛子女,都不能取代父親在兒童成長階段的重要角色,同樣,兩個父親無論多疼愛子女都不能取代母親的角色,任何人為地剝奪兒童在親生父親及母親撫育下成長的舉動,都是嚴重的虐兒行為。

至於同性伴侶以生殖科技繁衍下一代,必然會出現透過第三者捐精或捐卵的情況,外國已出現不少捐精者或捐卵者的後代表示,他們在成長期間,對自己的身份感到困惑,以及希望了解生父或生母是誰,這問題往往令他們深受困擾,這與一些兒童因為父母離世、被遺棄或無力撫養而需要被人領養的情況不同。子女並不是父母的財物,而生兒育女要考慮的不單是父母單方面的喜好或權利,而是應該同時考慮將要出生兒童的權益,而由於嬰兒無法捍衛自身的權益,必須由政府代為出頭,阻止任何可能對將出生嬰兒不利的情況出現。任何法例或政策的修訂,若可能會造成同性領養或以生殖科技繁衍下一代的情況,在政策推出前,必須考慮兒童而非成人的權益,並且應該廣泛徵詢市民的意見。

不少人支持同性伴侶可以享有猶如異性夫妻一樣的權利,他們多喜歡以平權為理由,並且因著一些同性伴侶在逝世之後,未能有法定身份處理與其伴侶相關的身後事及遺產等事宜,而感到不公平及同情當事人的遭遇,所以支持給予同性伴侶相關的權利。但要解決相關問題其實可以有不同的方法,多年以來,本社一直建議用「緊密關係授權」的方法,去處理有關同性伴侶在私人領域(如醫療指示、身後事的安排及骨灰的處理等等),至於財產方面最好又最能減少爭拗的方法就是盡早訂立遺囑,既然當事人真的全心信賴自己的伴侶,亦不想自己過身之後伴侶與家人因財失義,訂立遺囑才是負責任的做法。

本社過往已有許多文章及小冊子介紹有關「緊密關係授權」的內容,詳情可以參閱本社的網頁。[1] 至截稿前,雖然立法會已通過了守護一夫一妻制無約束力議員動議,[2]政府仍未公佈有關替代框架的內容,而本社嘗試約見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了解有關詳情亦未能成功,令人憂慮政府若在未來半年倉卒推出並通過有關框架,市民大眾萬一有不同意見,恐怕亦沒有足夠的時間及渠道去表達,令政府重蹈終審法院的覆轍,作出與主流民意背道而馳,以及不能令人信服的決定。我們重申,婚姻不是單單屬於兩個人的事,牽涉的是整個社會的制度,以及非常重要的兒童福祉,絕對不能簡單地當作兩個人的權益與福利來看待。


[1] 電子書《同性婚制與緊密關係政策》除了有文章介紹「緊密關係授權」安排,亦有文章講解何謂民事結合,以及更改現行婚姻制度對社會帶來的影響,詳見〈同性婚制與緊密關係政策〉,明光社網站,2019年6月28日,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entry/同性婚制與緊密關係政策(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3月11日);〈公開聲明:維護男女婚制獨特性 肯定緊密關係授權〉,明光社網站,2018年7月5日,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nt/statement/公開聲明維護男女婚制獨特性-肯定緊密關係授權(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3月11日)。

[2] 〈立法會通過一夫一妻制無約束力議案 葉劉絕不姑息婚外情黨員〉,《am730》,2025年2月12日,網站:https://www.am730.com.hk/本地/立法會通過一夫一妻制無約束力議案-葉劉絕不姑息婚外情黨員/532343(最後參閱日期:2025年3月11日)。

讓學童快樂起來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19/12/2024

12月22日是將臨期的第四主日,一些教會在這個節期期間會擺設將臨圈及四支蠟燭,在第四主日,教會將燃點將臨圈的第四支蠟燭「馬利亞之燭」。馬利亞對上帝的信心,令她勇於接受聖靈的呼召,誕下了耶穌基督,給我們展示信心榜樣。在迎接這個充滿盼望的聖誕節,我們也應該學習以信心和感恩的心面對生活中的困難與挑戰。

然而,在過去的兩星期,連續發生兩宗12歲學童墜樓身亡的事件,讓我們深感震驚與悲痛,將臨期並未能為這些學童帶來平安與喜樂。現今的學童正面臨著巨大的壓力:學業、家庭及社交環境等多重挑戰,他們在困難中掙扎,難以找到光明的出口。教育局表示,去年全港中小學向教育局匯報的學生懷疑自殺身亡個案共有32宗。至於今年截至10月,學生懷疑自殺身亡個案有22宗,情況令人擔憂。香港基督教服務處曾經有調查顯示,超過七成受訪學生認為自殺的原因與學業問題有關,而近九成的學生在面對負面情緒時,選擇不向老師、社工或家人求助,這樣的情況不禁讓人思考,香港的教育制度是否需要進行根本性的檢討,政府是否應增加資源以促進家庭的和諧,推動親子關係教育,以避免關係疏離的情況。首先,教育局應該檢討減少測驗、考試的可行性,而改以活動評估的方式,以培養學生的創意與獨立思維,避免他們以死記硬背的模式來學習。學童面臨的壓力的高峯期相信是在升中呈分試前後與中一學習適應期時,一些學童在12歲便選擇輕生,或許反映了這些學業上的挑戰未必是每個學童可以承受的。測驗和考試在某程度上是必要的,但過度的考試卻會令學生承受不必要的壓力。教育局應該重新思考評估的方式,將重點放在學生的整體發展上,而不僅僅是考核學業成績,以更多元化的方法,鼓勵學生發揮創意,培養他們的批判性思維,讓學習變得更有意義。

此外,建立學校與學童之間的信任,以及學童與家長之間的信任十分重要。學校應該提供更多的心理健康資源,讓孩子在遇到困難時,能夠勇於尋求幫助。教師和家長的角色不僅是知識的傳遞者,更是情感的支持者。當孩子感受到周圍的大人願意傾聽他們的煩惱,他們在危急關頭時才會與身邊的家人、老師分享、尋求協助。家長應時常與子女保持開放的溝通,讓孩子能夠表達他們的感受和擔憂。學校和家庭若能彼此合作,共同為學童建立一個更健康、理想的成長環境,將會是兒童重大的福祉。只有當我們重視孩子的心理健康,與學童同行,他們才能茁壯成長,成為快樂的下一代。


參考資料:

吳綽詩。〈學童自殺|林正財:集中資源預防和識別高危學生 社福機構走入校〉。《香港01》。2024年12月17日。網站: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1084111/學童自殺-林正財-集中資源預防和識別高危學生-社福機構走入校

〈3個月內至少6宗懷疑學童自殺 專家拆解3個高危時期 家長注意7大學童輕生警號〉。東方新地。2024年12日16日。網站:https://www.orientalsunday.hk/生活健康/987645654-1421307/2/

向未成年變性手術說「不」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26/09/2024

西方國家對跨性別議題的開放,已經去到政治及商業的層面,儘管父母起來遊行反對,這種文化已落地生根,難以抗衡。本週二,有美國的檢察長寫信質疑大型醫療組織以政治理由犧牲兒童的福祉,以誤導與欺騙的手段去支持兒童及青少年性別確認護理(gender affirming care)。

在西方的社會,一些學校會以兒童福祉作為旗號,瞞著家人帶學童去變性,他們認為這就是尊重孩子的人權,背後其實也在支持整個變性醫療行業的發展。最近從一個在香港的中德家庭聽到一個真實故事,令我反思甚麼是兒童福祉、兒童權利,亦體會到中西文化的分別。朋友是一名德國籍父親,他帶兒子去參加衛生署學童牙科保健服務,牙醫當時發現兒子有兩隻蛀牙,便詢問父親應如何處理,父親尊重兒子的意願、決定及人權,於是讓他自己決定。最後,兒子怕痛,選擇不補牙,也不洗牙。母親是香港人,她一直以為兒子牙齒健康,所以當天毋須進行任何療程。後來,兒子蛀牙的情況愈來愈嚴重,那時她才知道當天父子倆是白行一趟,白白放棄了及早的牙科保健治療。然後,母親沒有問兒子的意願,便帶他前往私家牙醫診所,希望他能在仍可挽救時修補牙齒,當然她要額外再付數千元的費用。可知道,若蛀牙不處理,可以導致永久失掉牙齒,嚴重的更會影響其他健康的牙齒,最終達至不可挽回的局面。若你是學童的父母,你會支持父親還是母親的做法?

作為父母,我們往往希望能在事情可挽回時幫助孩子,孩子還小,他們未有足夠人生閱歷去前瞻一幅未來的圖畫,未能預知不可挽回的嚴重性。在西方,愈來愈多曾經進行變性手術的學童在長大後後悔,但已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只能向法庭提出訴訟。這種在未成年便把健康的性器官切除的手術是對學童的嚴重虐待,但願香港能夠守得穩,不會被這些文化入侵。


參考資料:

Becca Savransky. “Idaho AG Raúl Labrador calls pediatric association ‘shameful’ over gender-affirming care.” yahoo! news. Last modified September 25, 2024. https://ca.news.yahoo.com/idaho-ag-raul-labrador-calls-004934220.html.

離婚再婚輔導服務及家長學堂成效評估研究暨「不一樣的家庭」家長手冊發佈會

王明玉 | 明光社前項目統籌經理
30/07/2024

香港離婚的數字不斷上升,而近年再婚的數目,差不多每年約佔結婚數目的三成。在離婚與再婚的趨勢加劇下,不少孩子承受著父母離異的打擊及重組家庭的挑戰。明光社獲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與家庭議會的資助,自2023年4月起推出「兒童為本」離婚再婚家長及子女情緒支援計劃(下稱本計劃),本社委託了香港樹仁大學商業、經濟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為本計劃下進行的輔導服務及家長學堂成效評估研究,亦整合了本計劃下的法律講座、輔導服務和家長學堂的經驗,編製一本回應離婚再婚家長需要的手冊——《「不一樣的家庭」家長手冊》,供離婚、再婚家長及助人者參考。

本社於2024年6月8日假突破中心公佈研究結果及發佈家長手冊,當日有約120位參加者出席。本社助理總幹事何慕怡姑娘先簡介本計劃、是次研究和編製家長手冊的緣起,然後分別由香港樹仁大學商業、經濟及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李樹甘博士發佈研究結果及建議,以及由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名譽副教授曾潔雯博士,就「如何協助離婚再婚家庭中的子女適應家庭轉變」作專題短講。

服務評估研究及建議

明光社

李樹甘博士表示是次研究分兩個階段進行,先邀請服務使用者及其子女填寫前測和後測的問卷作量化評估,之後再邀請部份參加者作深入訪談,以了解家長學堂及輔導服務的成效。問卷反映受訪者多來自離婚家庭。依照第二階段的評估分析,整體而言,家長學堂和輔導服務都得到相當高的評價。家長學堂的受訪者表示學堂能提供情緒管理技巧和家庭衝突解決策略、有關法律程序和支援服務的資訊,而學堂中的小組討論部份,可讓他們有機會與同路人討論,建立情緒支援網絡。接受輔導的家長則分享,輔導服務能協助他們理解子女具體的感受和需求、引導他們反思和增加自我認識,以及提供個人情緒支援。

研究亦指出是次計劃反映了香港社會對離婚再婚家庭支援服務有很大的需求,因此有優化服務的必要,在政策建議方面,提出可考慮開發和提供線上輔導和教育資源,如網絡研討會、線上課程和支持群組,這有助降低成本和參與的靈活性。小組討論的形式也是一個值得參考的服務方向,既可幫助參與者,亦可培訓參與者成為同路人,以其經驗幫助其他面臨離婚或再婚人士,並建立可持續的互助網絡。此外,對於回應兒童的需要,服務提供者可考慮聘請具備兒童心理學和教育學專業知識的輔導員為孩子提供輔導,並設計適合兒童的互動式活動和工具,幫助他們理解和表達自己的情感。

協助子女適應家庭轉變

明光社

本身是臨床心理學家和註冊社會工作者的曾潔雯教授在短講中提出,家長宜持守「預防勝於治療」的大原則,留意階段性處理,在考慮離婚、決定離婚、處理離婚事宜及安頓下來的問題時,都要深思孩子在身體、心靈、社交、靈性方面的需要,避免因處理欠佳而令孩子的成長發展帶來困難。她提到對於孩子而言,平穩、可行而公道(合情合理合法)、最少的不必要改變都是重要的,而夫婦離異時,可能會對對方或孩子說了不該說的話,這都會傷害孩子,父母宜謹守底線,避免令孩子受傷。她提到家長很忙碌,疫情後也面對許多難處,但就建議他們仍需好好準備,如果決定離婚,要小心部署家庭的轉變,當中要因應孩子的需要和疑惑小心應對。而孩子面對家長離異,心裡會充滿疑惑,如他們到底誰對誰錯,自己應該跟著父親還是母親,應該效忠誰,以及誰值得倚靠,這些家長都需要注意。

既然家長是直接影響子女適應家庭轉變的關鍵因素,能有效地進行家長教育及支援工作便十分重要。教育局的《家長教育課程架構(幼稚園)》,當中提到家長在教養子女時會感受壓力,因此需要照顧好自己,曾教授提到這方面的資訊值得離婚或再婚家庭參考。而聆聽孩子的聲音、善用資源、適時求助、家校合作都是家長需要學習的。

明光社

曾教授又提到以下幾點,可助家長作好階段性處理。第一,要考慮周詳及權衡輕重。家長宜成熟地處理分手或建立新的感情,尤其是要留意當中牽涉的衝突處理、情緒、資訊及期望管理。他們亦需要讓孩子知道相關的事情,並讓他們有所參與。第二,在作出決定及執行決定時,家長要小心部署,之後才向孩子宣告決定及未來安排。她提到,孩子對父母的狀況往往心中有數,他們會觀望父母如何處理,家長需先理解孩子的困難和需要,也要尊重孩子的意願,讓他們在中間有些選擇。第三,要讓孩子安頓下來,並協助其適應。父母需要按孩子身心社靈的需要,提供即時、短期、中期及長期的強化保護因素。如即時回應孩子的身體需要,每週堅持定期家庭歡樂時光,或在社交方面,容讓子女在喜愛的原校就讀。另一方面,家長亦要提供緩減危機的因素,例如在身體需要的層面,每天親自幫年幼的孩子洗澡,以避免孩子受虐待,而在心靈層面上,不宜即時強迫孩子改姓氏,或強迫他們稱呼自己的新配偶為爸爸或媽媽,總之,要多從孩子角度考慮問題。

(歡迎按此,免費下載《「不一樣的家庭」家長手冊》電子版。)

迷思與迷途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30/07/2024

人生就像一場海上旅程,在茫茫大海之中,有時十分容易迷途,而只要小小的偏差,最後卻可以偏離到千里之外!在我們的身邊其實有許多似是而非的道理,一個不慎便會落入一些並無根據的迷思,但卻以為自己掌握了一些駭人聽聞的真相和真理。就像不同年代的年輕人對戀愛都有不同的迷思,在互聯網無遠弗屆的今天,透過交友程式衍生出的戀愛觀,以及近年興起的「pre拍拖」戀愛模式,究竟是為對戀愛躍躍欲試的年輕人提供了新的機遇、還是新的危機呢?又如西方興起的性別自主、認為性別可以隨意跨越的風氣,同性可以結婚、同性可以領養或透過生殖科技刻意帶來「沒有父親」或「沒有母親」的下一代,究竟是擴大了婚姻和家庭的定義,還是令婚姻和家庭逐步瓦解呢?

很多事物的原意是好的,但拿捏不準便會有反效果,就如互聯網是劃時代的重大發明,改變了全人類的生活和學習模式,但亦是令不少人沉溺的開始,成長和成癮有時只是一線之差,正如勇氣和冷漠亦然,作為信徒如何在當今世代勇敢地活出基督而不是頑固地羞辱主名,值得我們常常小心細察。此外,當教會很多時高舉一些價值卻沒有活出應有的樣式時,只會令信徒和非信徒都感到迷茫,例如當我們不斷強調婚姻和家庭的重要,但在教會生活各項安排卻用了許多對家庭不友善的方法時,只會令其他人嗤之以鼻,適得其反。希望今期《燭光》能夠刺激大家的思考,一起努力走出迷思、避免迷途。

領養制度中最優先的考量

27/06/2024

因應終審法院有關岑子杰案的裁決,近日有團體向政府要求訂立幾乎與婚姻一模一樣的民事結合制度,當中更包括在外國即使通過同性婚姻或民事給合的國家亦十分具爭議的同性領養權,本社對有關訴求不能苟同,並嚴正要求政府不能對此種漠視兒童權益的訴求掉以輕心。首先,必須重申,整個領養制度最重要考慮的並非一些成年人想做父母的權利,而是必須確保等待領養的兒童的權利,而對於一個因為不同原因而未能在原生家庭成長的兒童來說,最重要的是為他們尋找一個可以令他們健康快樂地成長的完整家庭,而不是滿足領養人士想當父母的期望。香港現行的領養制度,除了親屬的領養之外,其餘皆統一由社署負責,而社署主要考慮包括領養人士的成熟程度(25歲以上);如屬已婚需要有穩定的婚姻關係(三年以上);身心健康;有中學以上的教育程度;有固定的工作及充裕的財政;穩定的住所等等。所有條件都是從兒童的需要和未來的福祉作考慮,我們認為合情合理。據了解,過去曾有極少數單身人士成功申請領養兒童,其實並不理想,兒童能夠在父和母共同照顧下成長最符合他們的利益,因為兒童在成長的過程當中,是可以從父和母身上學習到不同的特質,以及滿足在情感上的不同需要,任何人為地剝奪兒童在父和母共同撫養下成長的機會,都是漠視兒童權益的行為。

對於有人認為兒童最重要的是能在充滿愛的家庭成長便足夠,其實是只說對了一半,家庭當中有愛當然重要,而且十分重要,但家庭當中有父有母同樣、甚至更為重要,因為兩個媽媽無論多愛錫小朋友,亦不能取代爸爸的角色;同樣,兩個爸爸無論多愛錫子女,亦不能取代媽媽的角色,因為男女在天賦、性情、心理和生理上的需要都有很多不同,明白男女大不同,才能因材施教。雖然有個別極端的親生父母對子女亦會做出令人髮指的虐待行為,但並不表示一個完整的家就只需要愛而毋須一定要有父和母,而在外國,一些實行同性婚姻和領養已多年的國家,亦陸續出現一些在同性家庭成長下的兒童,他們在成年之後站出來,表達在成長過程之中面對家庭背景帶來的困擾、迷惘和抑鬱、以及想努力尋找自己生父或生母的情感需要。容許同性領養,無異就是故意將小朋友放在有爭議的環境,只為了單方面滿足成年人想成為家長的慾望,但卻漠視兒童的真正需要和權益的自私行為。請社會福利署必須謹守領養制度最重要的是考慮有關兒童的權益和福祉,而不是申請領養人士想成為父母的所謂人權。領養並不同於一般人人皆可享有的公民權利,因為年紀輕、學歷低、收入少、居住空間狹窄的市民都不符合領養的資格,同樣,沒有父或沒有母的家庭也不合宜,這並非歧視,而是一切以兒童的福祉為優先。

你能接受自己的孩子是同性戀/跨性別嗎?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23/05/2024

前陣子在不同的場合聽到以下兩段對話:

媽:「你在學校有沒有喜歡的女生呀?」
兒:「當然沒有啦!」

聽到沒有,媽媽心裡其實有點擔心。

媽:「那麼,有沒有女生喜歡你?你有沒有拍拖?」
兒子尷尬地說:「怎麼會呢,我還是小學生,怎會年紀這麼小便拍拖?」

兒子說得有道理,但這位媽媽依然鍥而不捨地追問,而且還分享她在小學時喜歡男生的經歷,希望引導兒子也可以分享自己的性傾向。

你是否以為這位媽媽思想太開放,很想兒子在小學階段便拍拖?不,這只因媽媽擔心兒子有同性戀又或跨性別的傾向。最終,這位媽媽親耳聽到兒子說出原來他也喜歡女孩子才肯罷休,亦立時鬆一口氣。其實,這位媽媽寧願小學的兒子拍拖,也不願聽到兒子有其他性傾向。

路人:你的女兒將入讀哪一間中學?
家長:有兩間學校都接受女兒入學的申請,但我最終選了男女校那一間。
路人:女校那間不是banding比較高嗎?
家長:我寧願選一間男女校,我怕我的女兒在女校感染了同性戀的風氣,那就麻煩了。

原來有父母寧願放棄比較好的中學,也希望讓子女入讀一所男女校,以避免孩子有其他性傾向。

以上兩個真實的對話,父母都用行動表明對孩子性傾向的擔憂。去年,有調查發現,香港公眾對同性伴侶權利的看法在過去10年間有很大的變化,當中60%受訪香港市民表示支持同性的婚姻,比2017年及2013年同類調查為多,這個結果是可以理解的。我們可以接受與跨性別、同性戀者成為朋友,因為我們尊重他們的想法,感受及體諒到他們不容易的經歷。然而,若事情發生在自己的孩子身上,父母是否仍然支持呢?以上兩段真實的對話可見一些端倪。加州是美國第一個通過保障「跨性別」學生法律的州,學生深受LGBT的意識形態影響,而跨性別的學童有上升的趨勢,父母亦感到無奈。最近,加州的父母意識到「跨性別」的禍害,一群父母已發起反對的行動,以保護孩子。這些父母要求若學校發現孩子有兒童心理健康問題,包括性別認同問題,學校須要告知家長。此外,亦要求學校須保障女學生,免得她們在洗手間、淋浴間、更衣室和運動場受到自稱女性的男學生侵害。加州的父母仍在努力爭取以上的訴求,但困難重重。無論是在香港、在美國,父母都是孩子在世界上最親近,最會為他們謀求福祉的人,而不是學校、醫生或心理學家。若調查的題目轉為:你能接受自己的孩子是同性戀/跨性別嗎?相信結果會並不一樣,而這才是大家真正的取態和價值觀,希望大家不要只著眼於自己子女的福祉,也要兼顧所有兒童的福祉。


參考資料:

https://ccpl.law.hku.hk/content/uploads/2023/05/Change-Over-Time-2023-Chinese-Summary-FINAL.pdf

https://dailycitizen.focusonthefamily.com/take-action-and-protect-children-in-california-heres-how-you-can-help/

同運對婚姻及兒童福祉的影響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21/05/2024

20多年之前,當明光社的董事同工呼籲大家要關注同性戀運動對香港教會和社會未來的衝擊時,有些人認為我們杞人憂天,認為香港不會出現類似西方社會當時性解放的情況,亦有人批評我們所講的滑坡理論是危言聳聽。轉眼20多年過去,只要看看西方社會、亞洲和香港的變化,大家就會發現沒有最荒謬,只有更荒謬的情況,而更令人憂慮的是種種的改變,對整個婚姻和家庭的結構,特別是當中的兒童帶來了深遠的負面影響,若果不懸崖勒馬,恐怕只會對不少的兒童造成更多永久及難以彌補的傷害,希望大家不要再掉以輕心。

回顧同運在香港的發展,由1991年肛交非刑事化開始,起初的進展是較為緩慢的,非刑事化只代表社會大眾不認為再需要以嚴刑峻法去處理一些個人私德的問題,並不代表社會認為肛交是正常及值得鼓勵的行為,基本上這也符合我們一貫的立場,對於成年人私下的行為,社會可以盡量避免介入,若沒有對第三者和年青人造成直接的傷害,亦不宜像過往一樣處以終身監禁的重刑,但對於這類對身體會造成傷害的行為並不值得鼓勵,更不應美化,以免青少年人忽略了這些行為帶來的風險和嚴重後果。

由2000年開始,不少同志團體和支持者,就不斷嘗試透過立法的方式改變香港社會對同性戀行為的抗拒,並不斷游說政府及立法會議員訂立性傾向歧視條例,讓同性戀在法律上可以得到和異性戀一樣的地位,更開始舉辦同志遊行、不再恐同日和一點粉紅等活動,亦有支持同運的學者和團體不斷進行調查,爭取社會人士的認同,其中最具爭議的是在2005年,政府有意就性傾向歧視立法並進行諮詢,明光社以及一眾關注團體發起了聯署,在報章刊登四頁全版的廣告反對,當時有9000多人參與這次聯署。而同志團體亦一度計劃在當年的七一遊行,將他們的訴求放在整個遊行的最前列,本社對同志團體意圖騎劫本來主辦單位提出有關爭取雙普選的主題表達不滿,經過了激烈的討論以後,由於反對的聲音強大,最後只由同志團體帶領遊行,但仍沿用大會原來的口號,此外,政府隨後亦打消了主動修改法例的念頭。

不過,立法之路既然行不通,同志團體於是改變了策略,開始透過更多的司法覆核去迫使政府改變現時的行政措施,以及修訂被法院裁定違憲或造成歧視的現行法例。不幸地,法院(特別是終審法院)一次又一次作出令人意外、甚至公眾難以理解、極具爭議的裁決,令一些在海外註冊的同性婚姻伴侶,雖然香港政府並不承認,亦沒有憲制責任承認他們的關係,但卻可享有愈來愈多猶如異性婚姻才可獲得的權利和福利,包括公務員配偶福利、合併報稅,以配偶名義申請公屋和繼承居屋,甚至沒有遺囑也可以用配偶身份繼承遺產……雖然有關公屋、居屋及無遺囑繼承遺產案仍有待終院作最後裁決,不過本港法律某程度上已容許海外註冊的同性伴侶即使沒有婚姻之名,但在部份權利上卻有猶如婚姻之實。

法院對海外註冊同性婚姻的裁決,已動搖了香港現行婚姻制度的一些重要的基本原則,而最令人憂慮的是婚姻制度除了保障配偶的法律地位之外,更重要的是讓所有可能出生的兒童,能夠在親生父母的照顧下健康地成長。雖然世界上總有一些因不同原因而忽視、遺棄、以及虐待子女的父母,但這畢竟是少數。而現代離婚率不斷上升,也令不少兒童無法在親生父和母共同撫育下成長,但這種情況並非在父母結婚時就預計會出現的,而同性婚姻下的領養卻是人為兼有預謀地剝奪兒童在親生父或母照顧下成長的基本權利。

雖然同志團體不斷強調在婚姻和親子關係之中最重要的是愛,但愈來愈多在同性婚姻下成長的孩子在長大之後出來表達,他們對未能在親生父母照顧下成長的遺憾,因為兩個父親無論多愛錫子女,亦無法取代母親在孩子成長中的重要角色,兩個母親無論如何付出,亦無法滿足孩子對父親的渴望。但最悲哀的是不少人在討論同性婚姻的時候,只著眼於兩個成年人本身追求的所謂權利,卻對所有可能出生兒童的權利視而不見!

為了讓大家明白及關注同性婚姻、以及在西方愈來愈多的變性人婚姻、捐精、捐卵和代孕對兒童權利造成的深遠影響,明光社、香港性文化學會和維護家庭基金等團體,一同發起了關心婚姻及兒童福祉運動」,為這些沒有機會表達訴求的兒童發聲,以及讓公眾明白維護現行一男一女一夫一妻婚姻制度的重要性。而我們第一炮的活動就是透過鼓勵大家閱讀美國兩個大力關注兒童福祉的作家Katy Faust、Stacy Manning所寫的Them Before Us: Why We Need a Global Children's Rights Movement[1] 從她們提供的豐富內容和例子,讓大家更能明白這不是杞人憂天、也不是滑坡理論,他們是活生生存在於我們的面前,等待我們起來為他們發聲,權利一直被忽略和侵害的兒童。


[1] 有關本書及相關講座可瀏覽〈「兒童比成年人優先:為何我們需要全球兒童權利運動」系列研習組〉,明光社,網站:https://www.truth-light.org.hk/childright2024(最後參閱日期:2024年5月14日)。

精卵商品化的倫理反思

吳慧華 | 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高級研究員
03/05/2024

「唔,選擇金色頭髮藍眼睛,擁有英國、法國、德國、意大利血統的Bernie好,還是選擇棕色頭髮,擁有多明尼加及葡萄牙血統的Norbert好,[1] 等一等,似乎不知道他們的身高體重,不如打開另一網頁看看,嘩,六呎高170磅的Shiloh是金色頭髮藍眼睛的,O型血似乎不錯,但六呎二寸155磅金髮綠眼O型血的Luciano會否好些?[2] 但六呎二吋高,才得155磅,會否太瘦?還是……」大家不要誤會,這裡提到的男士並不是甚麼約會平台上的「相睇對象」,而是分別來自兩家公司Cryos及XYTEX的捐精者資料。

明光社

現今在歐美國家,精卵買賣是一門極大的生意,曾幾何時,歐美人士對於精卵買賣或多或少仍需要背負道德包袱,不論銷售或光顧都會覺得羞恥,但從今天精卵買賣公司網頁平台的設計及營銷手法來看,這些道德包袱已經不復存在,精卵買賣已經如其他商品一樣,可以任君選擇,即使這些公司使用「捐贈者」(donor)一詞,現實中沒有所謂的捐贈者,因為捐贈者均會得到「補償」,[3] 公司也毫不掩飾滿滿的商業味道,以XYTEX為例,在網頁當眼處顯示「精選捐贈者類別第二位半價優惠」(Buy one get one 50% off on the featured donor)的促銷宣傳。「捐贈者」的資料相當詳盡,除了介紹他們的種族、外貌特徵、身心健康狀況、學歷、強弱處及興趣等資料,連他們祖父母的身高體重,教育程度及病歷,都能窺探一二。顧客不但知道自己心儀的「貨品」品質如何,就連貨存是否充足,自己身處的國家能否使用,[4] 價錢都一目了然。價格高低視乎捐精者是否願意向將來的18歲「後代」揭露自己的身份,以及公司為精子進行了多少項遺傳性測試,XYTEX還設有溫馨提示通知買家每天的截單時間。[5] 除了購買精子,公司還提供冷藏精子的服務,買家若不打算即時使用精子,便可以選擇冷藏精子以備日後使用,買的瓶數愈多可享的優惠愈多,此外公司還有回購政策,只要符合某些條件,公司會半價回購已售出的精子。[6] 至於卵子,基於男女生理構造不同,供應比精子少,價錢自然比精子貴,有出售卵子的Cryos,同樣以捐卵者是否願意揭露身份來決定價格高低。[7]

專家研發新技術時,大多出於善意,抱著希望解決人類在生理或心理方面問題的壯志,[8] 只是他們很多時預料不到,新技術所帶來的影響及後果,遠遠超過他們的想像,他們可以滿足人類某些需要,卻解決不到新技術衍生出來的一連串倫理問題。有時,新技術似乎沒有違背道德倫理,這純粹是因為大眾普遍接受了新技術,以及相信其對人類只有好處的說法,而不是新技術真的沒有道德倫理問題。商家當然會非常努力美化新技術,這樣新技術才能肆無忌憚地進入市場,輔助生殖技術(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ology, ART)以及其中的捐精捐卵技術,顯然是典型的例子。

捐精捐卵是治療人類不育的其中一項技術,1799年,一位名為John Hunter的英國醫生指導一名病人收集自己的精子,並注射入病人妻子的陰道,根據大多數人的說法,這位求醫者的妻子最後懷孕了。1800年代中期,另一位醫生J. Marion Sims在報告中指他作了55次人工授精測試,其中有一次成功,令一名女性懷孕。[9] 1941年,有報告提到超過9,000名女士成功地透過人工授精而懷孕,當中97%的個案,孕婦都產下活嬰。[10] 可以說,那時輔助生殖技術已經進入了新時代。[11] 1954年,《錫達拉皮茲公報》(The Cedar Rapids Gazette)發表了獨家新聞,報道動物學畢業生Jerome Sherman及泌尿科教授Raymond Bunge研發了一項冷凍和解凍人類精子技術,並在過程中能讓精子存活,自此之後,醫生開始使用捐精者的精子治療不孕症。[12] 隨著冷凍解凍的技術問世,以及人們愈發接受透過捐精者提供精子的人工受孕技術,1970年代開始,精子銀行業務開始流行,尤其在美國漸漸成為一門生意,篇幅所限,捐卵歷史在此不贅。[13]

早在1909年,美國的醫學界和大眾媒體便開始討論捐精的倫理爭議及對社會的影響。一般來說,人們較易接受同源(使用丈夫的精子)人工授精,70年代之前,歐美的醫生大多因為病人的生理和心理功能出現障礙,例如逆行性射精、陰道痙攣、尿道下裂和陽痿,透過人工受孕方法,使用丈夫的精子令其妻子成孕。[14] 其後精子銀行及他人捐精的情況出現,引發更多爭議。天主教就生殖科技的發展,在1987年3月發佈了一份名為「關於尊重人類生命的起源和生殖尊嚴的指令對當今某些問題的答覆」的40頁指引,天主教反對一切形式的人工受孕,稱其助長了自慰的惡習,忽略了夫妻間性交具備的宗教意涵,並且把夫妻成為一體與生育之間的關係切割。[15] 至於基督新教,從來不乏討論輔助生殖科技的聲音,有些基督徒視不育為疾病,如果現今現代的科技可以醫治人們的疾病,為何不可使用輔助生殖技術治療不育?[16] 有的卻認為孩子為神所賜,毋須借用輔助生殖技術,若然神沒有賜予,可考慮領養。[17] 不過,即使有信徒支持夫妻二人使用自己的精卵進行人工受孕,也不代表他們會接受使用第三方捐贈者的精卵。畢竟,使用第三者的精卵無疑破壞婚姻的神性,也剝奪人的尊嚴,無論是對捐贈者,抑或是以此方式生產的嬰兒;另外,此方式亦未能尊重孩子的權利,因為他們無法得知誰是自己的親生父親或母親。[18]

現實中,捐贈精子及卵子所引發的複雜倫理或信仰問題,實在值得大家思考及討論。例如,人們為了金錢賣精賣卵算不算販賣神賦予捐贈者的獨特形象?那些為了賣精而借助書本或虛擬實境(Virtual Reality , VR)技術得以射精的男士,算不算犯了奸淫?醫生欺騙顧客,偷偷將自己的精子賣給顧客,除了不誠實,還對受影響的人帶來甚麼負面影響?[19] 當有人不滿商業模式運作的精子銀行收費過高,打著自由工作者的旗號,只收取低廉的旅費和住宿費便提供精子,甚至直接鼓勵「受助者」通過自然性交來懷孕,「捐精」是否已經變相成為有心人滿足私慾的幌子?[20] 有男士為了證明自己非常厲害,到處捐精,[21] 又或是有診所超額銷售某一人的精子,這是否增加了捐贈者下一代亂倫的風險?[22] 或有捐贈者的行動是出於善意,但他們真的詳細了解過成孕孩子的感受,或整個輔助生殖科技帶來的問題嗎?[23]

成人為所欲為,苦的可是孩子。當夫妻關係和諧時,自然較容易接納使用他人的精子或卵子孕育的孩子,一旦婚姻關係破裂,情況便可能不一樣。美國印第安納州的Steven Engelking與前妻離異後,不想支付兩個孩子的生活費,他挑戰法庭的判令,提出根據該州的離婚法,捐贈者的孩子不能被視為「婚生子女」,所以他沒有義務撫養孩子,但最後上訴法庭裁定Engelking有義務照顧孩子,有律師評論訴訟時提到,法庭不關心生物學,如果你將自己塑造成父母,法庭就會把父母的權利強加給你。[24] 這個案可能揭露了Engelking最真實的想法,透過捐精而來的孩子不是他的後代,縱然他當初有份參與找尋捐精者。Engelking的孩子如果得知父親在法庭上拒絕他們,不知會有何感受?他們又如何看待自己的價值?相信這並不是單一事件,夫妻二人在爭吵過程中一旦有人不自覺說出「你不是我的孩子」,它看似是一句晦氣話,實際上卻毫不留情地傷了孩子的心。[25]

即使「父母」深深愛著藉著捐精捐卵而來的孩子,有些孩子樂於接受,[26] 但不能否認現實中的確有一些孩子無法接受以此形式來到這個世界,他們認為這種生育孩子的方式是錯的,[27] 有不少人感到整個童年都不太對勁,與其他孩子不同,與世界格格不入,[28] 並且為自己的源頭和身份感到掙扎,不惜一切尋根。[29]

Cryos公司打著「夢想成真」的旗號包裝賣精賣卵的行為,當成年人得著嬰兒,以為美夢成真之時,對某些孩子來說,這可能是惡夢的開始。或許,立法可以彌補一些漏洞,問題是,立法能否醫治孩子的心?


[2] “Sperm Donor Search,” XYTEX Corporation, https://www.xytex.com/search-donors/profiles/.

[4] 基於不同國家有不同的法例限制,例如在英國的人類受精及胚胎學管理局(The Human Fertilization and Embryology Authority)不允許「捐贈者」匿名。捐贈者必須簽署協議,允許年滿18歲的「後代」知悉捐贈者的身份識別資訊。“UK Clients,” XYTEX Corporation, https://www.xytex.com/patient-information/uk-clients/.

[5] “Pricing,” XYTEX Corporation, January 1, 2024, https://www.xytex.com/patient-information/pricing/.

[6] “Donor Profile: Donor 50070,” XYTEX Corporation, https://www.xytex.com/donor/50070.

[8] 參Kimberly Dishongh, “Jerome Kalman Sherman,” Arkansas Democrat Gazette, February 17, 2013, https://www.arkansasonline.com/news/2013/feb/17/jerome-kalman-sherman-20130217/.

[9] Wendy Kramer, “A Brief History of Donor Conception,” HuffPost, December 6, 2017, https://www.huffpost.com/entry/a-brief-history-of-donor-conception_b_9814184; W. Ombelet and J. Van Robays, “Artificial insemination history: hurdles and milestones,” Facts Views Vis Obgyn 7, no.2 (2015): 137–143, https://www.ncbi.nlm.nih.gov/pmc/articles/PMC4498171/.

[10] Kramer, “A Brief History of Donor Conception.”

[11] Ombelet and Van Robays, “Artificial insemination history.”

[12] Kara W. Swanson, “The Birth of the Sperm Bank,” The Annals of Iowa 71, no.3 (2012), 241, https://repository.library.northeastern.edu/files/neu:rx914919z/fulltext.pdf; Sonia Fader, “Sperm Banking History,” California Cryobank by Cooper Surgical, https://www.cryobank.com/learning-center/sperm-banking-101/sperm-banking-history/; Ombelet and Van Robays, “Artificial insemination history.”

[13] Kramer, “A Brief History of Donor Conception,”; Ombelet and Van Robays, “Artificial insemination history.”

[14] Ombelet and Van Robays, “Artificial insemination history.”

[15] “Instruction on Respect for Human Life in Its Origin and on the Dignity of Procreation Replies to Certain Questions of the Day,” The Holy See, https://www.vatican.va/roman_curia/congregations/cfaith/documents/rc_con_cfaith_doc_19870222_respect-for-human-life_en.html; Martin L. Cook, “Guest Editorial: Reproductive Technologies and the Vatican,” Santa Clara University, https://www.scu.edu/mcae/publications/iie/v1n3.1.html.

[16] 葉菁、葉應霖著:《給我一個Baby:從不育走到人工生育》(香港:宣道出版社,2013),頁211–213,220。

[17] 同上書,頁151。

[18] Emily Valji, “Third-Party Gametes and the Christian,” CedarEthics Online 7, (2010), https://digitalcommons.cedarville.edu/cgi/viewcontent.cgi?article=1009&context=cedar_ethics_online.

[19] ABC News, “Woman on quest to find sperm donor father finds shocking truth about her conception,” YouTube, May 4, 2019,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v5h1jhMv-2I.

[20] Vice, “36 Kids & Counting: The DIY Sperm Donor,” YouTube, June 23, 202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NO1Omeois.

[21] 60 Minutes Australia, “Sperm donor plans to father 2500 children,” YouTube, February 18, 2019,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GhbcTGZmkI.

[22] VICE, “1 Sperm Donor, 17+kids, and a $5m Lawsuit,” YouTube, February 8, 202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w5H7byQ53w.

[23] Real Stories, “Make-A-Viking! Denmark's Booming Donor Sperm Industry,” YouTube, January 6, 2023,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ZQ6Du_sKq4.

[24] Cait McDonagh, “Divorcee must support donor-conceived children born during marriage,” PET, January 21, 2013, https://www.progress.org.uk/divorcee-must-support-donor-conceived-children-born-during-marriage/.

[25] Katy Faust and Stacy Manning, Them Before Us: Why We Need a Global Children’s Rights Movement (New York: Post Hill Press, 2021), 161.

[26] Building Your Family, “Happy Donor Conceived Child Shares Her Story,” YouTube, August 21, 2023,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566HDx0nOkM.

[27] Rennie Burke, Yvette Ollada Lavery, Gali Katznelson, Joshua North and J. Wesley Boyd, “How Do Individuals Who Were Conceived Through the Use of Donor Technologies Feel About the Nature of their Conception?,” Centre for Bioethics, April 1, 2021, https://bioethics.hms.harvard.edu/journal/donor-technology; 60 Minutes Australia, “Sperm bank kids call for an end to the program that gave them life,” YouTube, August 4, 2021,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FOEjvscIcm0.

[28] Faust and Manning, Them Before Us, 152.

[29] Faust and Manning, Them Before Us, 150; 60 Minutes Australia, “Sperm bank kids call for an end to the program,”; TEDx Talks, “Unknown Identity: The Untold Life of a Donor-Conceived Person | Lizzy Forman,” YouTube, June 7, 2018,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7nJMK87i4A.

「離婚再婚法理情」講座

王明玉 | 明光社項目統籌經理
14/09/2023

社會上離婚和再婚的情況愈來愈普遍,當一段婚姻面臨破裂,雙方決定各走各路時,總面對許多複雜的情況,當中大多牽涉法律問題,例如如何申請離婚、子女撫養權及贍養費的安排。明光社邀請了吳德儀律師、丘志強律師及劉傑姿律師分別在三場於2023年7至8月舉行的「離婚再婚法理情」講座中擔任講員,為參加者詳細講解離婚及再婚所牽涉的法律問題,並解答參加者的提問,三場講座合共有115人參加。

明光社

撫養權判令的考慮原則
首場於7月22日舉行的講座在佐敦突破中心舉行,余劍鋒.孫波.丘志強.麥言之律師行顧問律師兼認可綜合調解員吳德儀律師,向參加者詳細講解何謂子女撫養權,當中包括管養權、照顧及管束權,以及探視權。她分享到雖然法庭傾向頒發共同管養令,但亦有發出單獨管養令,法庭所考慮的首要原則是子女的福祉。此外,家長的合作關係、其他相關因素亦在考慮因素之列。

明光社

吳律師提到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曾提議設立的「福利清單」,雖然有關建議目前未成為香港法例的一部份,但在以往的案例中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福利清單」共有12個重點,內容包括:兒童的意見、其身體、感情和教育的需要、環境的改變對兒童造成的影響,以及兒童曾經或有機會遭受的傷害等。吳律師指出,社工撰寫的社會福利報告往往會參考福利清單的原則,此報告在法庭判決兒童撫養權上有一定的份量,她又指現時法官亦會較多索取心理學家的報告,了解兒童的狀況。

明光社

家庭狀況與家事調解息息相關
第二場講座於7月29日於灣仔香港社會服務聯會舉行,由余劍鋒.孫波.丘志強.麥言之律師行合夥人、認可綜合調解員丘志強律師主講。丘律師簡介了家事調解及其好處,同時深入分析在甚麼情況下才不適合作家事調解。首先是涉及虐兒及家庭暴力等家事糾紛的家庭;另外,由於家事調解需要當事人的高度參與,因此如果有其中一方或雙方都受到情緒或心理的嚴重困擾(例如:患上嚴重抑鬱症),以致無法代表自己或專注子女的需要,皆難以透過調解尋求解決方案。

明光社

另外,丘律師也詳細講解法庭判決配偶贍養費時的七大考慮因素,其中包括:家庭在婚姻破裂前,所享有的生活水平(如居住環境、食物質素),亦會考慮雙方的年齡和婚姻的持續期,如婚姻時間較短,一方對另一方的經濟責任便較輕,而年輕女性比中年女性更有可能找到工作養活自己,需要的經濟支援便會較少。另外,如其中一方有任何身體上或精神上的殘障,因而減低其謀生和自立能力,便會得到更多的經濟支援。而雙方各自就家庭福利所作的貢獻,包括:打理住所及照顧家庭成員,也是考慮因素之一,丘律師指出,香港的法庭不會偏袒賺錢養家的一方,也不會輕視打理家務和照顧子女的一方。

明光社

劉傑姿律師是蘇龍律師事務所顧問律師,也是認可家事調解監督、家事調解員及綜合調解員,另外,她亦是這三場講座所屬計劃的顧問,她在第三場於8月12日在中華基督教禮賢會荃灣堂舉行的講座擔任講員。劉律師以兒童為本的角度講解到父母間的衝突如何令子女備受困擾和壓力。除了簡介何謂家事調解外,劉律師亦引用了例子詳細講解家事調解的精神和好處:受過專業訓練的家事調解員,能以中立和持平的第三者角色協助雙方尋找共同關注,達致雙贏。這比平均分配財產,更能切合各方的需要。

明光社

子女贍養費判令的考慮因素
劉律師亦講解到法庭作出子女贍養費判令時會考慮的因素,如子女的經濟需要(包括:孩子的健康狀況、父母期望孩子接受的教育方式、婚姻期間孩子的生活水平)、父母雙方的收入、賺錢能力、經濟資源和支出,另外,法庭亦會希望在盡量可行的範圍內及公正的情況下,維持孩子本來可享有的生活水平。劉律師提到,子女贍養費只能以週期性支付,並不能以一筆過方式付款,而支付的一方須支付至子女滿18歲或完成首個大學學位課程,兩者以較後者為準。

上述講座屬於「兒童為本」離婚再婚家長及子女情緒支援計劃下的活動。明光社獲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和家庭議會資助推出本計劃,除了舉辦法律講座,計劃亦會透過免費輔導服務、家長學堂及熱線諮詢等服務,幫助離婚或再婚的家長及其子女面對因離婚或再婚所帶來的困擾或其他問題,協助家長改善情緒及管教模式,從而達到幫助兒童的目標,避免令兒童成為父母婚姻問題的代罪羔羊。

贍養費的權與責

韋佩文 | 明光社項目統籌經理及輔導員
27/01/2023

夫婦去到離婚的地步,除了以法律途徑終止雙方的婚姻關係及處理子女的撫養權事宜,有部份離婚夫婦同時需要法庭介入去處理贍養費的安排。雖然由法庭頒出的贍養費令受到法例監管,可是拖欠贍養費的情況仍然存在。參考2016年公佈的統計數字,有40.5%收取贍養費的離婚/分居人士未能全數收取有關款項,而當中有88.1%沒有採取任何法律行動去追討,最普遍的原因是「認為前配偶不會支付贍養費」。[1]

明光社

為了幫助追討贍養費的人士尋求出路,由明光社主辦及風雨同路人協辦的「贍養費的權與責」講座,邀請了劉傑姿律師(蘇龍律師事務所顧問律師及認可家事調解員)、羅惠儀姑娘(家庭服務社工及認可家事調解員)及過來人Shirley女士擔任分享嘉賓,她們於2022年12月10日在突破中心與40位參加者分享現時追討贍養費的可行法律途徑及社會服務。

劉傑姿律師介紹以法律途徑處理贍養費的一般程序、法庭的釐訂準則、贍養費令的法律效力及追討欠款的方法。劉律師分享以家事調解處理贍養費安排的好處,因家事調解員受過專業訓練,能幫助離婚夫婦尋求共同的關注,繼而訂出一個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先的方案。

羅惠儀姑娘分享單親婦女遭前夫拖欠贍養費的情況及遇到的困難。雖然贍養費的受款人可以入稟法庭追討,但法律程序複雜,欠款人亦不願配合,令不少受款人卻步。若單親家庭面對經濟困難,羅姑娘建議家長申請綜合社會保障援助以解決燃眉之急。

Shirley離婚10年,為了減少離婚對子女的影響,她的一對子女與前夫同住原有居所,由她與前夫共同撫養。因前夫當時失業,他要求Shirley給予他一筆巨額贍養費,及子女每月的生活費。Shirley與前夫為了贍養費的金額也爭持了一段時間,她最後放下堅持,而贍養費的金額也調低了一點。在爭持的過程中,Shirley一心只為子女著想,不想子女為了父母之間的金錢糾紛而難受。今日Shirley的子女已長大成人,他們對母親一直以來的付出予以肯定。

明光社

明光社獲民政及青年事務局資助的「贍養費的權與責」計劃,透過文章、短片及講座,加深市民了解追討贍養費的困難,及現時可使用的法律途徑及社會服務。上述講座屬於計劃下的活動。


[1] 〈主題性住戶統計調查第61號報告書:新媒體的使用情況、執行贍養令的情況〉,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政府統計處,2016年11月,網站:https://www.censtatd.gov.hk/en/data/stat_report/product/B1130201/att/B11302612016XXXXB0100.pdf(最後參閱日期:2023年1月16日)。

如何協助孩子適應疫下新常態

呂英華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26/10/2022

面對疫情的衝擊,所有社會性的議題都開始以「疫情」作為分析的背景。疫情剛剛開始的時候,人們都非常擔心學生升學的問題。因為停課、網課等情況的出現,學生亦需要時間去適應「新常態」,特別是中六的學生,面對即將來臨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不少人都覺得他們或許是最受疫情影響的人。不過,在另一邊廂,疫情對兒童的影響亦不容忽視,有十多年兒童及青少年工作經驗的資深社工及曾任幼稚園校董的吳晃榮先生,會為大家探討一下幼兒在失去學習場所情況下,家長可以怎樣教導他們,助他們健康的成長。

幼稚園課程中六個主要範疇

幼稚園對幼兒之所以重要,在於它能夠協助幼兒發展其作為人的潛能,而吳先生提及幼稚園課程中的六大主要範疇,是用作給予幼兒基本訓練,當中包括:認知、語言、大肌肉、小肌肉、自理以及情緒社交。兒童在幼稚園中,透過這六大範疇進行學習,這基礎亦有助他們更健康地長大成人。吳先生特別提到,這當然不是說家長不能按這六大範疇教導幼兒,但明顯地他們是較難按著課程結構來進行教導,而且每一個家庭都有其困難,家長們都有自己的工作,要他們這樣教導幼兒就更困難。

吳先生簡述了幼稚園課程中六個範疇的具體內容以及其運作模式,如需要更詳盡的資料,大家亦可參考《學前兒童發展及行為處理——幼師參考資料手冊》中的〈第二章:學前兒童的成長發展〉[1]

  1. 認知:例如訓練幼兒拼圖、分辨各種不同的顏色、建立數學及邏輯思維、因果、空間、物件、多、少等等的概念。
  2. 語言:簡單來說就是對語言的理解以及表達。
  3. 大肌肉:一些身體協調的訓練,例如跑步、攀爬等較多走動的運動。
  4. 小肌肉:一些手部和眼部的協調,例如筆掉在地下,能夠將它拾起,以及進行穿線等等的微小動作。
  5. 自理:能夠自行穿衣、吃飯,以至可以自行去廁所等等。
  6. 情緒社交:讓幼兒學習人與人之間的相處技巧,並可以處理自己情緒等等。
     

當我們了解這六大範疇後,就會明白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教學,其實對幼兒來說是非常重要的。疫情爆發後,吳先生指出,學校的一些恆常活動幾乎都因疫情而取消,如生日會、親子旅遊、運動比賽等等,甚或乎有一段時間是不可以進行跨家庭聚會,即是連非官方的活動都需要取消,但其實這些活動都是訓練小朋友的大好機會。故此,在大部份活動都取消的情況下,家長的角色便變得更加重要,家長需要成為一位老師去教導幼兒。

吳先生指出,很多時家長根本不懂得要教幼兒甚麼,故此如果突然將教學的工作交給家長,家長亦不懂得怎樣教,更不用說甚麼六大範疇了。他又指,家長均來自其各自的專業,但對於小朋友的行為,他們卻沒有太多的了解,這會讓小朋友難以學習,例如一歲的小朋友想嘗試攀上滑梯,若家長擔心其能力,而直接把小朋友送上去,小朋友便失去了可以學習的機會。故此,當家長擁有大部份教導小朋友的時間時,實在有需要認識幼稚園學生學習的六大範疇來教導幼兒。

讓孩子有實踐的機會

另外,除了在概念上教導幼兒外,家長亦需要讓小朋友有實踐的機會。吳先生建議,小朋友玩耍的時候,不要讓小朋友自己一個人玩,家長亦需要參與其中,這樣便能在一個可實踐的環境當中教導他們,並從中向他們「輸入知識」。他舉例說,如遇到要排隊的情況,家長便要主動向小朋友解釋排隊的重要性;當小朋友遇上其他小朋友時,便要教導他們分享、禮讓的重要性,家長可鼓勵小朋友分享玩具、文具等等;當小朋友沒禮貌時,家長都要教導他們這種行為會讓人感到憤怒或傷心。可以說家長在教學上,一點都不能鬆懈。

總的來說,疫情下家長的確擔當了舉足輕重的角色,更加主導了小朋友的成長,故此,家長也得補補課,了解一下幼稚園學生在校學習的六個主要範疇,對於小朋友日常的活動要更加敏感和從旁教導,助孩子適應欠缺社交生活的新常態。筆者在訪問的最後階段問吳先生,這六大範疇對小朋友的轉變有多明顯時,他回應指,小朋友由幼稚園升上小學這個短時間內,家長未必能夠察覺到他們明顯的分別,可能要待小朋友將來升上中學或大學時,該轉變才會更明顯。


[1] 衞生署家庭健康服務、教育局、社會福利署編:《學前兒童發展及行為處理——幼師參考資料手冊》(香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衞生署家庭健康服務,2020),頁17–24。

優先給學童幸福感

何慕怡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06/09/2022

新學期伊始,莘莘學子每天趕返學的情況又再出現,在天真無邪的臉孔背後,卻暗藏了學童自殺的危機。根據數據顯示,學童自殺通常發生在每年的9月,以2021年為例,去年開學不足兩個月,便已有七宗學童自殺個案。[1] 今年,學童將在一個不一樣的9月開課,學童的心理健康不容忽視。

若以往每逢開學必定是學童自殺的高峯期,今年的情況不見得樂觀,學校、家長必須多加關注。首先,學童在感染數字不斷上升的時候開學,還要糾纏在打針與否。坊間又收到消息,政府將限制仍未打齊針的學童到公眾場所,外出必須有疫苗通行證等。消息一吹,父母又多一份憂心,無形中會把壓力落在子女身上,導致他們未能專注學業及被四方八面的負面消息籠罩。

其次,疫情嚴重,雖然人人有學返,不需要如以往在家網課,然而在學校上課就必定理想嗎?回到學校裡,學生必須在上課前過五關斬六將,到校後一輪的快測檢驗、體溫驗證,然後才可以上課室。經過一輪混戰,每個學生的活動範圍就只限於佔地大概一米乘一米的空間,以往小息時可以到操場與同學一起的交流、活動,都隨著疫情的嚴重而相對減少,甚至消失。學童整天大部份時間只能坐在課室的木板座椅及對著三面膠片上課,一直到放學,他們逐漸失去社交能力。小小的空間成為學童每天長時間逗留的地方,對學童的身心靈將造成永不磨滅的影響,不禁一問,在學校上課真的健康嗎?

學習是重要的,但孩子的眼界、視野、溝通技巧、情緒處理等也不可忽視,每天在井底之下、狹窄的環境下學習,就只能見到一小片天空。我們不要再讓疫情影響學生的心理質素。疫情折騰學生,我們無法改變;但人為的措施額外地加在這班學童身上,卻是可以改變的。我們實在應該給這班學童一個愉快的童年,讓他們開開心心地上學,並不需要這麼快走進成人的複雜世界。

觀乎芬蘭在抗疫期間的政策,儘管在疫情嚴重的日子,學校的感染人數卻十分低。他們在校內增加了檢測,但卻沒有限制學童在學校的活動及社交,由於檢測增加,在入校前學校已發現沒有病徵的案例,於是進一步減少在校內感染。[2]芬蘭政府的理念是要優先考慮學童的幸福感,認為學童在校內學習是否幸福才是最重要,而非單看學業及嚴謹的隔離措施,而且當地政府亦沒有要求學童一定要打針才可以進入學校或其他社區設施。歐洲國家普遍認為防疫措施必須要考慮為學童提供最佳的學習和環境需要,同時又可降低傳播的風險,[3] 例如可以分組上課、把全日制學童分成上、下午班上課以減少上課人數、彈性上、下課時間、在戶外上課,這些都可以有效減低感染的風險。

反觀在香港,有些學生自小一開始,便與素未謀面的同學一起上課,兩年多的校園生活如此過去,可悲的是他們可能從未見過同學的臉孔,每天只能眼對眼的相見,卻隱藏了一張張正在流露內心世界的臉孔,人與人之間欠缺了真實的交流,長時間的遮掩,這種蒙面教育令積極的情緒難以看透,但消極的情緒卻不斷的擴展。他們甚至會害怕有一天要除下口罩見人,不敢去面對別人,對日後的社交發展影響深遠。[4]

上帝做人十分奇妙,每個人都有一副獨特的臉孔,我們可以從人的臉上看到七情六慾。詩篇八十篇16節:「他們因你臉上的怒容就滅亡了。」箴言二十一章29節:「惡人臉無羞恥;正直人行事堅定。」傳道書八章1節:「人的智慧使他的臉發光,並使他臉上的暴氣改變。」從《聖經》可見,上帝創造我們獨特的臉孔就是要與人交流,讓人看見我們的怒容、羞恥、發光、暴氣。學童長期失去與同輩間臉與臉之間的溝通,也成了壓力的來源,願上帝的臉光照耀每一位學童,讓他們感受到幸福、快樂。

「願耶和華賜福給你,保護你。願耶和華使他的臉光照你,賜恩給你。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


[1] 〈學童疑接連輕生 各界均有責任〉,《香港01》,2021年10月28日,網站:https://www.hk01.com/01%E8%A7%80%E9%BB%9E/694244/%E5%AD%B8%E7%AB%A5%E7%96%91%E6%8E%A5%E9%80%A3%E8%BC%95%E7%94%9F-%E5%90%84%E7%95%8C%E5%9D%87%E6%9C%89%E8%B2%AC%E4%BB%BB(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9月1日)。

[2] “Coronavirus infections in schools,” Finnish institute for health and welfare, last modified April 22, 2022, https://thl.fi/en/web/infectious-diseases-and-vaccinations/what-s-new/coronavirus-covid-19-latest-updates/situation-update-on-coronavirus/coronavirus-infections-in-schools.

[3] “Questions and answers on COVID-19: Children aged 1 – 18 years and the role of school settings,” European Centre for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last modified April 26, 2022, https://www.ecdc.europa.eu/en/covid-19/questions-answers/questions-answers-school-transmission.

[4] 〈逾6成學生社交意欲降 團體恐長期戴口罩或現社交退縮〉,香港電台網站,2022年8月28日,網站: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664485-20220828.htm(最後參閱日期:2022年9月2日)。

 

打仔心理學の打定唔打?

傅丹梅 | 明光社事工顧問
14/07/2022

持續的疫情,孩子長時間在家,家長在家工作忙碌,加上香港普遍住所狹小、孩子難教、欠缺支援,家長在管教上容易有衝突及負面情緒,曾於香港城市大學任教輔導及社會工作的資深社工梁林天慧博士,在本社於2022年4月28日舉辦的「明光社25週年呈獻系列:打仔心理學の打定唔打?」網上講座中建議,家長要好好設計生活日程表,為學齡兒童作息作好安排,善用社區資源如課餘託管服務、社區溫習室/圖書館等,減少磨擦,如可以的話,為孩子/家人設安靜角,讓家人可以有空間安靜反思。

要有效管教,父母先認識自己情緒

明光社

梁博士建議,家長要多認識自己,包括情緒對孩子、對自己的影響,與孩子一起成長。夫婦日常要願意平靜放鬆自己,願聆聽、接受情緒有時波動、冷靜後行動卻能堅定一致,特别在管教孩子,賞罰方面,探討如何實際地達成共識、從孩子年少已開始支援、肯定配偶,齊心養育孩子,避免在孩子面前大吵大鬧,要做到凡事都要心平氣和地解決。梁博士指,很多時父母打罵孩子並非因子女所犯的錯很嚴重,而是父母未能控制自己的情緒,子女若長期遭受父母的打罵,會影響他們的自尊心及自信心,不利他們的身心成長。至於社會是否要進一步立法禁止體罰宜進一步研究,因立法有好處也有弊處,建議先在家庭生活教育上大力推廣親子管教的方法。

父母同心,培養家庭氣氛

梁博士建議父母建立家庭開放氣氛、注重分享及感恩,常有慶祝活動,建立「有商有量」的家庭生活氣氛,家人間不論遇到任何事情,大家都可以一起商議如何解決,父母自己也要實踐夫妻二人有商有量,在管教上要同心,切忌為了避免處理彼此的衝突,放棄管教之責,或將一切管教和照顧孩子的責任推給配偶。父母需加強對孩子的了解,聆聽他們的心聲,留意自己有沒有誤解他的情況,強化親子感情:多鼓勵、勸勉、身教,而在管教孩子後,盡快與他恢復對話,也解釋一下為何自己「咁緊張」。

父親管教前學好三件事

對家庭及父職議題有豐富經驗、維護家庭基金總幹事溫南聲先生分享到,親子教育最重要是與子女建立良好的關係,有時要刻意製造與子或女有單獨相處的時間。他又提醒作為爸爸的男士,在未學習管教方法前,先學好三件事:第一要開口表達愛和期望,讓子女知道他們是被愛的;第二要管理自己的情緒,因為只有在穩定及健康的情緒下管教才會有效;第三是要讓孩子喜歡親近你,正如《聖經》所說,父親的心轉向兒女,引導兒女的心轉向父親,一對心靈零距離的父子或父女,管教自然得心應手。

誠邀大家透過以下連結,收看當晚講座。

收看講座

從尊尼狄普官司 看原生家庭影響

傅丹梅 | 明光社事工顧問
09/06/2022

美國荷李活巨星尊尼狄普(Johnny Depp)控告前妻安柏赫特(Amber Heard)的誹謗官司仍在審訊,到底誰才是真正的家暴受害者,引起大家熱烈討論。誰是誰非並非我的關注點,我關注的是:為什麼一個身高約1.8米、年齡超過50歲的男性,尊尼狄普卻供稱自己面對30多歲女性的暴力行為時,完全沒有還擊之力?當妻子安柏向他擲酒瓶,碎片割傷他的手時,尊尼狄普只是用腳踢向櫃門泄憤,怎會如此?但當他在法庭上講及自己童年時,我才對他的原生家庭有更多了解。

媽媽虐打家人 爸爸啞忍

根據尊尼狄普在法庭上的供辭,他生長於一個暴力家庭,童年並不愉快,媽媽是一個非常暴力及殘酷的人,經常暴力對待爸爸和幾兄弟姊妹。面對媽媽的暴力,他們及爸爸都只會啞忍,不會還擊。他憶述童年時,媽媽會向他們幾個孩子拋擲垃圾桶、高跟鞋、電話等物品,亦會打他們的頭。面對媽媽的虐打,他和姊姊會躲藏起來,盡量避開及逃離火線;相反,爸爸面對媽媽的暴力行為時,會選擇啞忍,站在原地不會離開。他記憶中,爸爸從未對媽媽動手,甚或連說一句媽媽的壞話也沒有。

若尊尼狄普的供辭屬實的話,在這樣家庭環境下成長的他,面對妻子的言語、心理及身體虐待時,他選擇的回應方式和爸爸一樣,絕不還手;唯一不同的是,他選擇離婚作為逃離火線的方法,就好像他童年時會選擇避開和媽媽衝突。他表示言語虐待、心理虐待,比起打他造成的傷害更大,因為身體的痛楚他會學懂接受及如何處理,他能忍受妻子的身體傷害,但無法接受她的言語暴力及羞辱,將他描繪成家暴狂,踐踏的他人格,因此要以訴訟討回公道。

成長過程 模仿父母言行

我們每個人的性格、做事方式及價值觀,都會受原生家庭影響。孩子在成長過程中,會透過觀察和模仿父母的一言一行,像把一個一個程式寫入電腦。因此,人的行為既受「電腦」界面上看得見的程式所影響,也被內裏一些看不見的程式驅使,我們稱之為潛意識。

很多時候我們的行為,都是仿照童年在原生家庭裏不知不覺吸收到的;但亦有反其道而行的例子,舉例,部分在暴力家庭成長的孩子,他們痛恨暴力,不論任何情况下都不會使用暴力。然而,這些個案只佔少數,更多情况是仿效暴力,結果是一代一代延續下去,令家暴悲劇不斷重演。

曾經刊載於:

明報 – 教得樂,24-5-2022

離婚父母移民 子女走唔走好?

傅丹梅 | 明光社事工顧問
06/04/2022

這兩年,香港家庭移民的情况非常普遍,身邊總有家人、朋友或同事移民,離婚的父母亦可能基於不同的原因去外國生活,有些是因為再婚,有些是為了工作,有些是覺得移民門檻低。當離婚父母其中一方選擇移民,應否帶同子女一起離開?

我遇過一個個案,單親媽媽與居於外國的男朋友,因著疫情分隔兩地超過一年,她擔心再不往彼邦結婚,這段感情會畫上句號。最後,這個媽媽雖然不捨,也無奈地留下孩子,並交由爸爸及嫲嫲照顧。也許很多人會覺得這個媽媽很自私,為了自己的幸福拋下小朋友,這確是很多單親媽媽的狀况,但誰敢確定孩子留港跟爸爸生活不是更好?由於這名媽媽移民是因為要再婚,未來的繼父是否比親生爸爸更愛惜孩子,仍是未知之數。

移民是「為你好」?先與孩子溝通

即使父或母可以帶同子女移民,但對孩子真的是最好嗎?很多家長會認為子女可以去外國生活及接受教育,前途及視野必然更好,一如電影《小孩不笨》裡的媽媽所說︰「一切都是為你好」(It is all for your own good),但是,父母有否詢問孩子自己的想法呢?他們是否也想離開這個地方?如果子女年幼,仍在襁褓或幼稚園階段,父母雙方經協商後決定把幼兒帶在身邊一起前往,這個安排無可厚非,但如果子女已讀小學甚至中學,他們可能有自己的想法,這個階段的兒童很重視朋輩關係,父母離婚已令他們感到被父母其中一方遺棄,還要離開同學、朋友,會進一步令他們失去人際關係的支援,面對不可預計的未來,他們會因為欠缺安全感而焦慮,產生抗拒離開熟悉學校、同學及生活環境的想法。因此,父母在安排移民前,最好先與孩子溝通,聆聽孩子的想法,讓子女感受到他是被重視的生命個體,而不是父或母可以隨意搬遷的附屬品。假如子女不想離開香港,一切決定應以子女的最佳福祉作考慮,而不是父或母的意願。

科技保持聯繫 親情不因地域疏遠

隨著科技進步,現在居住在不同地區的人,都可以透過很多方式聯繫。移民離開的父或母可透過視像方式與子女定期保持聯繫,偶然寄一些禮物給子女,讓他們知道雖然你們沒有住在一起,不能經常見面,但你仍然愛他們,這份親子情不會因地域的距離受到影響。未來假如疫情有所改善,孩子放暑假時,也可以嘗試去父母移居的地方,短暫居住,看看將來是否適合往那裡讀書或發展,這樣豈不是更好。

曾經刊載於:

明報 – 教得樂,5-4-2022

單親孩尋找品川猴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24/11/2021

認識一個13歲中一男生,他來自單親家庭,他說夢想有一天可以遇到村上春樹筆下的品川猴,好讓品川猴偷走他的名字和一些不開心的記憶,這樣,他就可以有一個全新的自己,生活在一個新的家庭裏。他現在夾在父母的爭拗中很痛苦,媽媽不斷說爸爸的壞話,又埋怨爸爸給的贍養費不夠用,而事實上,是媽媽把贍養費用於賭博上。他經常因媽媽輸錢而沒錢買飯吃,卻不敢告訴爸爸,擔心爸爸會控告媽媽虐兒,令媽媽坐牢,雖然他覺得媽媽不好,但也不想失去她。

離婚鬧不和 孩子遭精神虐待

很多個案顯示,父母在處理離婚的前後,都會持續為了財產分配、撫養權、探視安排及贍養費等問題爭吵,甚至將問題指向孩子或將憤怒發泄在子女身上。很多跟子女同住的父或母透過控制、恐嚇、抹黑等方式,令子女不能與另一方父親或母親聯絡。其實,用這些親子離間的方式,讓子女對自己的親生父母產生敵對關係,是對子女精神虐待,子女因為害怕而不敢求助,會影響他們的身心靈各方面的發展。

今年首三季虐兒案件已有871宗,較去年同期增近66%,雖然我們不知道當中有多少宗是發生在離婚家庭中,但警方留意到虐兒案宗數上升,很多時是因為父母之間起衝突,繼而發泄在小朋友身上。在處理離婚輔導的經驗中,我發現,兩夫婦由相愛到相爭,到最後相分收場,究其原因,很多時都因為彼此也習慣從自己的角度看問題,總覺得一切都是對方的錯,卻未能看到自己在這段關係變質的過程中,亦要負部分的責任。

然而,當夫婦能承認自己的不足或做得不好的地方,憤怒的情緒便有所緩和,事情也較易有轉機,再加上輔導員會鼓勵大家易地而處,代入對方的角度看問題,雙方便較能冷靜及客觀地看同一件事,也願意待對方寬容一點,不會事事跟對方計較,肯放下固執,並以孩子的利益為依歸。

以孩子最佳利益做決定

我接觸過一個個案,太太原先為着前夫遲來一小時接兒子外出玩耍而憤怒,並打算扣減他的探視時間,但後來看見兩父子玩得很開心,亦不忍心令兒子傷心,最終讓二人有足4小時的會面,沒有扣減時間。男方見前妻寬鬆對待他的遲到,對她的觀感也改善不少。所以,後來前妻要求增加贍養費給兒子補習時,男方也爽快答應。由於二人都能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作考慮,小朋友也變得開朗了。

為人父母的你,與其要孩子癡癡地等待品川猴的出現,倒不如由今天起,學習管理自己的情緒,停止傷害子女,讓孩子可重回生活的正軌。我相信,隨時間過去,小朋友會慢慢淡忘那些不愉快的經歷,或不再受那些經歷所影響,能夠健康地成長。

曾經刊載於:

明報 – 教得樂,23-11-2021

離婚後珍惜親子緣

傅丹梅 | 明光社副總幹事
02/11/2021

這兩年間,香港社會轉變得非常大。見過有夫妻因為政見不同,其中一方覺得為了子女前途着想,避免他們受另一方政見「荼毒」,竟悄悄帶子女遠走他方,直至到達彼邦後,才委託律師申請離婚,要求贍養費及分一半財產。此舉令到在港的一方非常震怒,覺得不公平,孩子無故被帶走了,還要分一半財產,心中的憤怒及怨氣必然很大,可以預期,這宗離婚官司將會漫長及艱巨;孩子更是無辜,失去了完整的家庭,更可能成為獲撫養權一方爭取權益的籌碼。

孩子是生命 不是工具

很多離婚個案,父母都會千方百計爭奪孩子的撫養權。有些是真的愛孩子,為他們的最佳利益着想,希望可以照顧孩子、陪伴他們成長;但亦有些帶着不純正的動機,將孩子當作籌碼,向配偶苛索金錢,以及有利於爭取在原居所居住。這是由於一般獲孩子撫養權的一方可以繼續住在本來的公屋,另一方則須遷出。法庭主要考慮孩子的最佳利益,對孩子來說,家庭的轉變已對他們造成很大衝擊,在可行的情况下,法庭會盡量讓他們繼續居住在熟悉的環境,繼續有朋友、學校及社區的支援,這些人際網絡、社區資源,都是孩子面對逆境時的重要保護資源。

孩子是愛的見證 不是怨的延續

父母因為種種原因,導致婚姻破裂至無可挽救的地步。與其不斷彼此折磨,選擇放手,無疑是放過自己也放過對方的方法。但可以再見亦是朋友嗎?能相遇相愛,即使最後分開,也是一份緣,倒不如讓孩子成為這份緣的見證,而非怨恨的延續。

有些家長爭取孩子撫養權是基於利益考慮,但當看到同住孩子的樣貌、某些行為習慣或價值觀很像前夫或前妻,便會很生氣。其實,這些都不是孩子的錯,孩子遺傳父母的基因,樣貌與父母有幾分相似實在自然不過,至於行為舉止及價值觀相似,亦非孩子刻意模仿,而是一家人生活在一起,潛移默化耳濡目染的結果,父母切忌將對前夫或前妻的不滿投射在孩子身上,這樣對孩子非常不公平。離婚後就不要讓怨恨延續,可以把消失的愛情轉為友情及親情,學習新的相處模式。

隨着時間過去,孩子慢慢成長,他會感受到父母是真正愛他抑或是將他當作工具,只有真心才能換來孩子的真愛,你想孩子將來怎樣對待你,你今天應懂得怎樣對待孩子。

曾經刊載於:

明報 – 教得樂,26-1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