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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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定生死

27/08/2008

香港侵害人身罪第47條

根據香港法律第212章《香港侵害人身罪》第46及47條規定:

從沒有突然變天的一票

採訪及整理:陳穎翎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政策研究)
27/08/2008

「只是若然我們做得好,有一天,當他們決定選擇走民主這一途,我們的經驗就可以作為內地的借鑒,讓他們別走太多冤枉路。」李彭廣認為,若論中港政制發展的互動,我們的一票之所以仍然重要,乃是在此。

民主、自由和人權

關啟文博士    |    香港浸會大學宗教及哲學系副教授
27/08/2008

2008年9月7日是香港的立法會選舉日,在考慮如何投手上一票時,一個關鍵問題是:我們應該怎樣看待對民主的追求?我的立場是:民主仍是基督徒應支持的目標,但只是次終極目標(penultimate goal),而不是終極目標(ultimate goal)。我們應正視和理解民主、自由和人權等理念的限制,並嘗試尋找超越兩種極端的第三條路。

賭風仍需監察

胡志偉牧師    |    香港教會更新運動 總幹事 監察賭風聯盟 召集人
27/08/2008

有部份教會人士對賭博常有的誤解是,這只是個人道德操守;基督徒既然不參與博彩活動,我們何須繼續花精力與時間作「限賭」行動?筆者從一開始參與,就表明行動本身不涉及私德問題,乃是公共政策的關注。換言之,對於那些打麻雀或作社交賭博的,我們毋須關注;但對於馬會或賭場作鋪天蓋地式宣傳賭風,或不斷地修改現有規條,不斷地拓展賭業,教會仍要在公共空間中發出合宜的聲音。

《家庭暴力條例》「新」「大」「改」

傅丹梅    |    明光社助理總幹事
13/08/2008

今年6月,政府修訂《家庭暴力條例》將前配偶及前異性同居者加入條例的保障範疇,因此,同性戀團體及部份立法會議員要求將同性同居者亦納入保障範疇,由於修改需時,未能趕及今年完成,於是政府承諾明年會再次修訂家暴條例,將同性戀同居人士納入條例的保障範疇。
 

朋輩相助分手篇

陸君樂    |    海外傳媒工作者 | 前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28/07/2008

「六小時第二宗 少女為情跳樓」、「女友提分手 青年跳坡傷」、「男子疑因感情問題割手跳樓」、「失戀女跳樓亡」、「失戀鬧跳樓『懸崖勒馬』」[1]……

「2008國際家庭價值會議」精華

整理:馮國強 鄒賢程    |    明光社牧養主任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15/07/2008

2008年5月9日至11日,多個團體在香港浸會大學合辦了本港首次的國際家庭價值會議,集合了美國、加拿大、國內和本港一些學者專家,共同探討21世紀家庭面對的挑戰。本文主要撮錄了大會的主題講座和一些外來講員的發言重點。

風雨中的感恩會

整理:郭麗明    |    明光社 督導主任
15/07/2008

 在2008年5月31日這個風雨飄搖的星期六早上,約40名支持者和友好不怕風雨出席了明光社『生命及倫理研究中心』簡單的開幕感恩會,嘉賓友好冒雨相聚於本社位於旺角花墟的新置辦公室。

生命的餘震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5/07/2008

512,將繼64之後,成為這一代香港人另一個特別的符號,血濃於水的感情不是靠每晚新聞報導前的國歌,而是因為一個個無名英雄,以及一個個生離死別的故事所激發,地震不僅發生在四川,也發生在很多人的生命裏。
 

民主、人權與道德

15/07/2008

* 「因為人有罪,所以民主是必需的;因為人有上帝形像,所以民主是可能的。」Reinhold Niebuh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