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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不是笑話
區分同性性傾向與同性性行為
近日,同性戀在教會中成了熱門的話題。甚麼是同性性傾向與同性性行為?基督徒可以如何分別?《聖經》對兩者有甚麼教導?
同性性傾向(homosexual orientation)指對同性在情感上、愛情上或性上出現持續的吸引;同性性行為(homosexual behavior)指同性間的性行為,可包括接吻、愛撫、口交、肛交(最後一種方式只適用於男同性戀者)。
當傳媒積極介入社會運動
當傳媒積極介入社會運動,市民大眾就愈來愈難客觀、理性去討論問題。現時在社交網絡、甚至主流傳媒,作為受眾,我們面對最大的問題,就是一時間很難分辨信息的真假,以及信息發佈者有沒有斷章取義,改頭換面、加鹽加醋。
讓基層孩子站起來
根據社聯在2011年的調查,香港的整體貧窮率達17.1%,即是有大約120萬市民活在國際標準定義的貧窮線下。不過,值得留意的是兒童(0-14歲) 貧窮率竟高達22.3%,僅次於長者(32.7%),這意味着這些兒童身處的家庭正處於貧窮狀況。假如政府不做好全面的扶貧工作,減輕這些兒童因家庭因素而妨礙個人發展的話,這難免會讓貧窮問題延續至下一代,結果出現跨代貧窮情況。
對教宗有關同性戀言論的誤解
天主教教宗在香港時間7月29日,由巴西返回梵諦岡的飛機上,與記者談及同性戀議題,世界各地媒體隨即大幅報道。當中最顯著的標題就是「我憑甚麼去論斷同性戀者?」(Who am I to Judge Gay People)
關於同性戀,你要知道的幾個詞彙……
天主教教宗方濟各完成巴西行程後,在回程的飛機上回答記者提問。其後,在社交網站廣泛流傳他的一句說話,中譯是「如果一個同性戀者懷着善意去尋求上主,我又憑甚麼審判他呢?」有人單看這一句就誤以為教宗放軟立場,實在是貽笑大方。因為若再細看下去,教宗同時重申羅馬教廷的信仰立場,認為同性戀行為是罪(英文為sinful,並非罪行criminal),但同性性傾向不是。
小心比鹽花更鹹的內容
電視節目大灑鹽花,其實早已不是新鮮事。近日通訊事務管理局接獲多宗關於劇集《衝上雲霄II》的投訴,事關在劇集內女角們穿上性感泳衣,甚至背部半裸演出,有市民認為這些內容並不適合兒童觀看,故作出投訴。當然,其暴露程度其實與某些遊戲節目仍有一些距離,而該集內容暫時亦沒有纏綿場面。
紅十字會真的有錯嗎?
陳志全議員在立法會捐血日被拒捐血,紅十字會拒絕曾發生男男性行為的市民捐血的指引再次受到質疑,更有指紅十字會歧視同性戀者。
英國公共地方宣講信仰 前牧師被消音
美國退休副警長兼前牧師Tony Miano,2013年7月1日在倫敦街頭講論聖經中有關婚姻以外的性行為,包括了不道德的異性性行為及同性性行為,也包括了「聖經清楚表示同性戀是罪(the Bible was clear that homosexuality is a s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