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自由與西方的去基督教化──論美國宗教自由恢復法的爭議
13/01/2016
在2015年3月,美國印第安納州(Indiana)通過了《宗教自由恢復法》(Religious Freedom Restoration Act, RFRA),但在它簽署生效後幾日,就受到各界的猛烈抨擊,特別是指控這類條例會包庇歧視同性戀者的行為。
在2015年3月,美國印第安納州(Indiana)通過了《宗教自由恢復法》(Religious Freedom Restoration Act, RFRA),但在它簽署生效後幾日,就受到各界的猛烈抨擊,特別是指控這類條例會包庇歧視同性戀者的行為。
筆者早前到日本旅行享受溫泉之樂時,一位日本爸爸帶著他四、五歲的女兒進入男湯。眾所周知,日本溫泉的文化是需要使用者脫光所有衣服的,那位小女孩也不例外,她的出現令筆者感到尷尬,只好背向他們,繼續享受溫泉樂。
香港的同運人士挾著判決作後盾,希望香港儘快為同性婚姻立法。
社會資源有限,要決定公共政策的時候,研究調查便十分重要。例如要量度一項社會服務的成效時,可能會研究服務使用者在使用服務前和後的分別。有些研究調查則是調查市民的意見,看看他們對某些社會議題的看法或對社會服務的需要等等。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自1998年起設立的「平等機會(性傾向) 資助計劃」,每年會資助不同社福機構及團體舉辦活動,促進不同性傾向人士及跨性別人士享有平等機會,或為性小眾提供支援服務。過往,這項資助主要由同性戀團體及社福機構奪得,不過今年本社卻成功申請計劃,舉辦一連串講座,讓公眾更了解同性戀議題。
平機會委託機構以隨機抽樣方式進行調查,訪問約二千人,並在9月4日發表《香港工作間的歧視之研究》報告。受訪者中有約1%是同性或雙性戀,與美國疾病控制及預防中心最新公布的1.6%相若。
政府因應終審法院裁決而提出的婚姻條例修訂兩面不討好,既不受性小眾團體歡迎,也因為沒有同時處理一些相關問題,而被一些重視維繫現行婚姻制度的人士反對,弄至今日的情况,始作俑者其實是終審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