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婚姻是人類社會中最重要的制度之一,人類透過婚姻建立家庭,在家庭中孕育健康的下一代,維持及促進社會的穩定性。現時社會不婚及離婚的情況日漸普遍,但有調查發現超過一半香港人仍然認為現行婚姻制度並不過時。婚姻制度雖然正面對著威脅,但它仍在發揮著它的功用。
因為疫情的緣故,為保障講員及參加者的健康,3月24日的「離婚的法理情」講座改於網上舉辦,有30多位參加者透過網上系統參與。講員龍軍庭律師一開始分享了一位上訴庭法官的一段話,該法官說以法律解決離婚問題,其實並非最理想的,可以有其他方式解決有關問題,正如一個人病了,除了醫生,還有護士和家人一起協作,才能康復;當一對夫婦或家庭面對離異,也需要很多協作幫助,近年,法庭在審理離婚個案時,很多時也會鼓勵夫婦(尤其是有子女的),盡量透過協作解決問題,其中一個方法是家事調解。
離婚爭奪戰:撫養權及贍養費
因為疫情的緣故,原定2月19日舉行的「離婚的法、理、情」聚會被迫取消,由於很多參加者表示失望,亦提出了許多問題,現透過文章解說部份參加者關注的問題,其實這些問題亦是過去一年離婚再婚熱線最多人查詢的問題,當中包括:如何填表格及離婚程序;如何計算贍養費;分居期的計算及撫養權等等。篇幅所限,本文將集中處理撫養權及贍養費的問題。
在這個風雨飄搖的日子,感恩「第三屆基督教性倫理峰會」於2019年10月25至26日假恩福中心順利舉行,由第一屆開始,明光社每屆都會協辦性倫理峰會,2019年大會以「守護婚姻」為主題,邀請來自英國的大律師保羅.戴蒙德(Paul Diamond)及中國神學研究院榮休教授鄭順佳博士分享,聚會約有100人出席。
婚姻是甚麼
有些情侶明明彼此相愛,卻因溝通模式和情感需要的不同,對彼此造成傷害。兩位心理學系榮休教授金.巴塞洛繆(Kim Bartholomew)與倫納德.霍洛維茨(Leonard M. Horowitz)提出,在戀愛世界裡,人對其伴侶的依附情況可分為四類,分別是安全型(secure)、焦慮型(preoccupied)、害怕逃避型(fearful-avoidant)和排斥逃避型(dismissive-avoidant)。
婚姻本是人生大事,但婚姻本身卻愈來愈「大件事」,甚至自身難保!
不論古今中外,婚姻本來都是屬於男女之間的事,其中一個重要目的就是建立穩定的家庭,讓所有可能出生的小孩子,在自己親生父母的照顧下,安全及健康地成長。婚姻和家庭是令社會穩定,保護弱勢(無論是婦女及兒童)的重要制度,而不是簡單地讓兩個相愛的人可以一起生活。
新聞稿
終審法院裁定高級公務員梁鎮罡及其於外國註冊的同性伴侶可以與異性夫婦一樣,獲得公務員配偶福利及合併評稅,本社對有關判決深表遺憾!本社初步認為:
1 承認同性伴侶關係必然會削弱婚姻制度的獨特性
情人節到,想出pool者[1] 苦(既渴望戀愛,又苦於單身),但有些已出pool者更苦!(有些遇到渣男/女,掉入無邊的苦海。有的面臨離婚,度日如年。還有的做了未婚媽媽,男友卻另覓新歡,未來?恐怕只有@......@!)。
現在要拍拖、結婚真的很不易!無論是香港的男女人口比例失衡、男女地位失衡[2],還是離婚率高企(根據《香港統計月刊》,2016年的離婚個案,大約是1991年的近3倍)、房價貴(有報道指,近年本港樓宇呎價已達大學畢業生月薪的七成!)、情色陷阱等等……現在要拍拖、結婚真的很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