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望物極會反
最近有兩件和明光社一直關注的議題息息相關的事發生,分別是香港政府根據終審法院裁決而建議的同性伴侶登記制度被立法會大比數否決;以及美國31歲的網紅柯克在出席公開辯論時被人遠距離一槍擊斃。這兩件事背後都反映我們活在一個價值觀差異愈來愈大,而我們又愈來愈難處理差異的年代,更多的知識、更多的閱歷不單只未能夠為人類帶來更理性客觀的思考,反而以動聽的口號、令人觸動的故事,情緒化的宣講,建立了許多難以衝破的盲點和框框。
在同性戀的議題上,過去二十多年的經驗令我深深感受到,不少關注這個議題的市民、信徒、官員、政客和記者都是一知半解的,而且很容易受情緒影響,例如同性戀是天生及不能改變的,根本到現在也沒有任何權威的科學證據,但不少人卻當作真理去宣揚,而又不會主動去核實,在今時今日的大數據影響之下,謊言說一百次就會變成真理,奉勸所有關注此議題的人士想發表意見之前都先做少少功課,查證一下最基本的資料。而在討論同性戀的問題時,轉移視線是必殺技,只要找到任何同性戀者受到不公平對待的例子,便可以無限放大及借用,彷彿能夠放諸四海皆準,全世界的同性戀者都受到同樣不公平的對待,而毋須理會其他文化、宗教和歷史的因素和差異。
當然,更有效的方法是訴諸感受,當歌頌兩個同性戀者之間的愛情的時候,彷彿愛就是唯一重要的考慮原則,可以凌駕一切,任何的質疑都會變成頑固、偏見和歧視。若果兩個人之間只要有愛就毋須理會其他,那麼兩兄妹或兩父女因為愛發生的性關係,為何要稱為亂倫?真心相愛的婚外情是否就毋須理會配偶同子女、以及社會人士的看法而需要很正面地看待?成年人和兒童為何不可以有忘年的戀愛和性關係而要稱為孌童呢?其實婚姻制度除了涉及性別之外,還有血緣、年齡、人數和次數的限制,為甚麼只有性別是人權問題,而年齡、血緣等其他因素就不是?
另外,很多性小眾和支持性小眾的人士都已經將是否支持性小眾的訴求,與一個人是否支持人權自由掛了鈎,彷彿支持民主自由就必須綑綁式支持同性戀運動,將反對的人都定性為歧視者、指責他們不包容、甚至上綱上線將他們類比為納粹黨,是塔利班,於是,既然他們是專制和恐怖主義的化身,那麼他們的說話便毋須理會,更嚴重的就是死有餘辜,美國網紅柯克被槍殺的事件也許就是這種極端思想帶來的惡果。無論是極左或極右的思潮,最大的盲點就是將對方妖魔化,最後甚至將殺害對方合理化、神聖化,造成難以逆轉的悲劇,諷刺的是當性小眾是社會上的弱勢的時候,常呼籲大家要包容、要聆聽,但當他們成為社會政治上的強勢時,卻對不贊成他們看法的人毫不寬容,並且將這種雙重標準合理化、法律化!
在這個政治正確比正確更重要的世代,想和平理性地討論問題有時比民智未開的時候更困難,不少人的行為其實都是非理性的,香港以至世界不同國家出現的撕裂,並且難以化解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人往往認為自己的看法最合乎真理,對相同立場的人大愛包容,只要有關人士動機純正,就算手段過激也是情有可原,但對不同立場的人卻動輒將對方妖魔化,既然對方是邪惡的,做甚麼都一定是錯的,所以就毋須對他們講道義、講原則,並且一竹篙打一船人,敵人的朋友、親人就一定是敵人,非我族類、其心必異,死不足惜!
當然,指責別人容易,自我反省卻十分困難,若果曾經在不同事件受過傷害,有創傷後遺症的便更難從對方的角度思考問題,更遑論有同理心。不過,除非我們想永遠陷入冤冤相報、被仇恨遮蓋視線的深淵而不能或者不想自拔,否則放下過去一些不愉快的經歷,先從認真聆聽開始,再學習從對方角度去思考問題,將對方看作一個同樣是神創造的人來看待,而且謙卑地承認自己只是一個真理的追隨者、探索者,而不是一個高高在上,有資格定人罪的審判者,我們才能夠真誠地按自己的良心和對真理的理解去放膽宣講、以及和不同立場的人開心見誠地討論,求同存異,並且常常提醒自己,最終的審判者是上帝而不是我們,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這個世界太多的問題出於人本身自以為是,並且失去了基本的理性邏輯思考,期望大家看到歷史和世界上這樣各走極端的做法,最後只會同歸於盡。不少現代人以為自己可以代表真理的極端思想,已為人類帶來很多難以化解的矛盾、衝突和悲劇,但願物極會反,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