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位病人,二十五、六歲就做了6、7次墮胎手術,向我求診時,卻是想懷孕了,但她的子宮已經受到破壞。」這邊廂,行醫30年的婦產科廖玉娟醫生感慨,隨著醫學的進步,今日合法墮胎的風險確是減少,但怎也減不了日後對病人的心理影響,所以她會十分謹慎地選擇協助需要墮胎的母親;那邊廂,行醫20年的陳帆醫生,斷然拒絕做任何墮胎手術,為的是有感醫者在生命之前,實在太過渺小,無權扼殺任何生命。
墮胎的道德悲愴性
法律上有墮胎權
法律無法制止或容許戰爭,因為沒有這樣的國際法。而墮胎則可透過國內法律容許或禁止進行。國家在法律上容許一些墮胎進行,讓其合法,並不必然因為我們大家都同意這行為是好的而讓它合法,而只是在法律上讓婦女有墮胎的權利,為什麼呢?
整全福音≠整全使命?!怎辦?
兩種「整全」的論述
福音被理解為一個關於我們怎樣處理自己的罪與終極報應的消息,福音對應的最核心的問題是「作為罪人,我們可以怎辦?」我曾參加一個佈道訓練,主辦者千萬叮囑我們要盡量先講完福音小冊子裡的信息,然後才回答別人在途中提出的問題,為的是要傳講一個整全的福音,使聽道者一旦想信耶穌時也知道可怎辦。整全福音的「整全」在這個意思下,是指那一套足以讓聽道者知道怎樣信耶穌的資訊。
媽媽定生死
香港侵害人身罪第47條
根據香港法律第212章《香港侵害人身罪》第46及47條規定:
- 如要合法替孕婦進行終止懷孕手術,必須獲得2名註冊醫生確實一致認為:
- 繼續懷孕對孕婦生命或孕婦生理或精神健康的威脅會大於終止懷孕或胎兒出生後極可能有身心不健全情形而足以造成嚴重傷殘;或
- 孕婦年齡不足16歲;或
- 孕婦在此前3個月內曾向警方報警,自稱是亂倫、強姦、迫姦、
誘姦或迷姦罪案之受害者
帶笑擁抱邊緣青少年
當教育的路愈走愈窄,不少人只顧為學生和孩子跟別人互爭朝夕的時候,曾留學加國,於中大教育學院取得優異成績,卻放棄高薪教席,在長洲隱居教學13年的陳兆焯,於6月27日在本社「閱讀雲彩」分享會上,真心分享他所踏上的教育成長路。
由靈魂之窗到靈魂
曾在阿富汗的睡房內發現彈痕,在枕頭套拾得子彈頭;曾被懷疑是外國間諜,好不容易才從監獄中釋放──以前因為人性的醜惡,總對生命抱著悲觀態度的陳醫生,何以在服侍貧窮國家的經歷裡,倒為自已的生命重尋出路?陳念聰醫生在7月25日,於本社「閱讀雲彩」分享會上,親自與我們分享了他的醫者人生路。
若你已擁有專業技能,生活總算不成問題的時候,面對專業和社會責任的呼喚,你是否也會躊躇如何回應?施達基金會總幹事,眼科醫生陳念聰先生和太太關韻韶女士,在1993年至1999年,毅然放棄香港穩定的生活,到阿富汗協助發展當地的眼科醫療。
福音需要道成肉身
如果這並非一般的時代,香港亦並非一般的城市,也許從中大崇基神學院院長盧龍光牧師身上,頗能折射著這個特別的時代並香港這個獨特的城市和社群。盧龍光牧師在5月25日於明光社的「閱讀雲彩」分享會中,和參與者分享他作為身體力行的神學學者的故事。
「雄起!活下去!」
四川八級大地震,死傷枕藉,災場滿目瘡痍,哀鴻遍野的情況,不禁令人反思:狀似牢固的建設,面對自然災害,何其不堪一擊;相反,貌甚軟弱的人,逼到生死線上,卻又拼發出意想不到的堅忍和團結──面對劇變,無論遠近,震動人心。
面對瓦礫前的倖存者,我們可以為他們作什麼?對於難以捉摸的人生,我們可以怎樣面對?三個處於不同位置,皆熱愛生命的基督徒,三個不同角度的體會。
眼淚以外 別具深義
「我會再次留意到自己那些平日已經習慣,但其實我總忘了去感恩的東西:諸如與我並肩合作的好同事,我的太太,我的孩子,和很多我所擁有的──須知道,就在一個月前的今天,他們如常送孩子上學,跟著上班,往後的某個時刻,只花幾秒,這一切都失去。」
訪問時地震剛過了一個月,雖然曾經歷多次的救災工作,但香港世界宣明會總幹事趙煥明認為,每次看見人間會有如此的災難,看見有這麼多人有如此大的需要,看見災場各種人性的彰顯,對自己都是很大的提醒,沒有「習慣了」的餘地。「苦難」在他而言,包含太豐富的反思,特別是很多人性可貴的質素。
在碎片世界裡做信仰整合
一個曾考慮當傳道人的律師,會是一個怎樣的基督徒?一個在大學時代已關心香港前途的律師,會是怎樣的基督徒?一個不死讀書也不困死象牙塔的學界中人,會是 一個怎樣特別的基督徒?4月25日晚上「閱讀雲彩」分享會的嘉賓講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先生,絕對是一位肯思索、有堅持、與時代同行的當代門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