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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足夠資源打擊非法賭波?
政府於2002年11月26日決定將賭波合法化(政府美其名為足球博彩規範化,只是掩耳盜鈴),並提出三個理由表示非這樣做不可:
1:雖然已收緊有關法例及加強執法,但市民一直對賭波有龐大而持續的需求;
2:有關的需求目前是以非法途徑得到滿足,而即使投放大量資源執法,也不能切實和圓滿地解決問題;
3:建議獲得市民支持。
影響議員 選民有責
從現時政府頑固的立場來看,賭波合法化的法例修訂勢在必行。據消息人士透露,有關法案將於年初提交立法會。作為選民,你絕對有能力影響法例的通過。因此,本社呼籲大家,致函到你所屬之選區或功能組別的立法會議員,提出嚴正的反對立場,並表明該議員對法案的支持將嚴重影響你將來的投票決定。
官商「挺賭」妙語連珠
「官字兩把口」,是老掉牙的真理。政府在賭波合法化的宣傳造勢中,一眾高官「攪手」妙語連珠,甚至是「字字珠璣」,未聽真箇中含意,隨時誤信當中似是而非的見解!今期《燭光網絡》精選了數段高官名人的「名言」,且看大家領悟如何!
民政事務局長何志平:賭波規範化目的係要取締非法活動,唔係控制賭風蔓延,唔好搞錯。《蘋果日報》27-11-2002
以賭制賭有成功先例嗎?
港府一直強調,設立官方認可足球博彩途徑的唯一目的是為了打擊非法賭波活動。本文嘗試引用一些外地和歷史經驗予以回應。
勿讓「東周」成為另一次「陳健康」事件
《東周刊》刊登女星被虐裸照引起公憤,是《蘋果日報》因陳健康事件受輿論強烈譴責之後,傳媒操守問題另一次引起公眾廣泛關注的契機。在陳健康事件之後,四個新聞業團體曾經聯合發表一份專業守則,提醒記者和編輯在採訪和報導時應注意的事項,並建議一些報業老闆將有關守則寫入聘書,但沒有任何有效機制讓公眾可以就違反專業操守的報導作出投訴,並且將有關裁定公之於世。
明光行動錄之 「東周事件簿」
一張不明來歷的裸照,一個藝人背後被脅迫的事件,一間罔顧道德操守的雜誌社,一群影藝人的怒吼,造成了今次的「東周刊事件」。明光社在這次事件的回應怎樣?除了示威,在電台及電視台等媒體發表意見外,我們還有甚麼行動?
二十三條立法對傳媒的影響
港府最近向公眾提出了一份名為《實施基本法第二十三條》諮詢文件,為《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工作進行「熱身」,隨即引來本港和國際輿論的強烈反響。
人權與國家安全:孰輕孰重?
政府在2002年9月發表《實施基本法二十三條》諮詢文件,應否立法禁止人民煽動顛覆國家或分裂國家等問題,立時成為城中熱烈辯論的題目。民主派人士紛紛發言,大多表達反對的意見,憂慮法例會侵犯人權、打壓傳媒和扼殺言論自由。然而政府希望立法的意圖是很明顯的,於是眾多官員四出「硬銷」這法案,在不同場合與反對派連場激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