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生命倫理 正視社會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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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兩極化的教師訓練

陸君樂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教育)
16/11/2006

過去大半年,因香港政府有意以立法手段消除社會上就性傾向方面的歧視狀況,社會各界人士就「同性戀」及「性傾向歧視」立法議題掀起激烈討論,至今仍方興未艾。不過因著社會上「對立」的情況,不少青少年受各方意見影響而對同性戀、性傾向、歧視等觀念感到混淆。

肛交案最新發展及回應

陳碧珊    |    明光社項目主任(性文化)
16/11/2006

有男同性戀者不滿《刑事罪行條例》第118條中有關男子進行肛交的合法年齡,認為條例是歧視男同性戀者,透過司法覆核挑戰有關的法例一案,上訴庭於2006年9月20日宣佈結果,3名法官駁回政府的上訴,維持原訟庭於2005年8月24日的判決,指有關法例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是歧視男同性戀者。
 

四管齊下,救救傳媒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6/11/2006

傳媒操守令人髮指
過去九年,明光社一直關注傳媒操守的問題,由陳健康事件、《東周刊》事件、《壹本便利》刊登未成年歌手濕身照片及刊登女藝人被偷拍更衣照顯示,傳媒渲染色情暴力及侵犯私隱的情況十分嚴重,每次出現備受關注事件之後,傳媒只會暫時收歛,之後又故態復萌,因此,單憑傳媒自律及現行法例,未能有效遏止有關情況。
 

妓不如「偷」

陳穎翎    |    明光社項目主任(政策研究)
16/11/2006

「『偷窺』,本來就是利用視覺去滿足想像,從前,純粹文字的敘述已達果效。過去很多色情電影的命名,巧用成語而妙語如珠,就是一絕,奈何今日香港的『乳房胸圍情意結』甚深,什麼『後窗Bra解』云云,基本上就是直接以文字和圖片來放縱歪念,以求自我滿足。」 

自律是自由的基石

蔡志森    |    明光社總幹事
16/11/2006
《壹本便利》刊登女藝人更衣被偷拍相片,受到各界人士猛烈批評,但有關傳媒機構及其老闆拖延了近兩個多月才勉為其難道歉;一些新聞業團體認為目前社會對於傳媒的道德操守群情洶湧,暫時不宜討論立法規管,恐怕最後又不了了之!
 

互聯網vs法網

陳龍超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流行文化)
16/11/2006

 「…內地對網絡言論的控制日益嚴厲,信息產業部正醞釀對廣受網民歡迎的博客實行實名制,網民想開博客,就要先登記身份證。網民痛斥:『唯一一個有言論自由的地方,又要被消滅了。』也有網誌寫手表示,如果被人強制進行身份登記,『實在不爽,那我將不再寫博客』。

娼妓規範化 可能?可行?

陸君樂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教育)
03/11/2006

10月下旬有團體提出要求娼妓規範化,認為這樣做既可保障娼妓權益,亦可預防性病蔓延。另外亦認為現時本港有關法例容易令人誤墮法網,政府需動用大量人力物力規管賣淫,「不利社會穩定及經濟發展」,仿傚外國對娼妓規範化則可以促進社會和諧。
 
乍聽之下,言之鑿鑿,細析之後,問題重重。
 

對社會造成深遠影響的裁決

陳碧珊    |    明光社項目主任 (性文化)
21/09/2006

有男同性戀者不滿《刑事罪行條例》第118條中有關男子進行肛交的合法年齡,認為條例是歧視男同性戀者,而透過司法覆核挑戰有關的法例一案。上訴庭於9月20日宣佈結果,3名法官駁回政府的上訴,維持原訟庭於05年8月24日的判決,指有關法例違反《基本法》及《人權法》,是歧視男同性戀者的。
 

與學生拼搏365!

陳龍超    |    明光社項目主任(流行文化)
15/09/2006

本社獲優質教育基金資助,從去年九月至今年六月期間,舉辦「2006年初中通識教育流行文化工作坊」,分別到訪二十間中學,合共舉行了八十多次工作坊,約八百多位中一至中三的學生參與。
 
工作坊主要針對:
(一)廣告鼓吹的瘦身文化
(二)流行曲鼓吹的戀愛文化
(三)電玩和網上遊戲鼓吹的暴力文化

足球看世界

蘇恒泰    |    明光社項目主任
15/09/2006

對中學生而言,相信他們對全球化、商品化、文化、中國現代化等名詞不會感到陌生,不過究竟有多少學生明白箇中的意義?又有多少學生願意花時間認識這些課題?筆者認同教育的真諦不是將學生變成『蛀書蟲』,相反是帶領學生走向世界。可惜現時的教育制度太重視考試成績,學生過於看重書本上的知識,使他們缺乏認識世界的求知欲,令他們未能完全明白在世界,甚至本地發生的事件對社會的影響。